青岛市执行新版医保药品目录,青岛市执行新版医保药品目录

青岛早报 2018-04-27 06:52 大字

早报讯 昨天,记者从市人社局获悉,近日,根据省人社厅《关于发布山东省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2017年版)的通知》有关要求,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下发通知,自4月26日开始执行青岛市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2017版)(简称《药品目录》)。

比上版增加了386个药品

记者了解到,此次执行的《药品目录》共收载药品2819个(含国家谈判药品36个),与上一版相比增加了386个药品,增幅16%。新版的《药品目录》加强了儿童用药保障力度,新增了不少适用于儿童的药品或剂型;将绝大部分创新药品纳入了2017版药品目录范围;加大了对中药和民族药的支持力度;国家和山东省谈判部分药品纳入了基本医保报销范围。

青岛市《药品目录》严格按照国家和山东省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2017版)有关规定执行,其中国家2017版目录范围的甲类和乙类品种,青岛市已于去年6月1日和9月1日先行实施。今年3月26日,省人社厅公布了山东省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2017版),其中包括国家2017版目录品种2535个,国家谈判药品36个,以及山东省乙类增补药品291个。由于各统筹地区不能对国家和省规定的药品目录范围进行调整,因此青岛市本次调整主要是执行和落实省乙类药品调整品种,包括新增的乙类药品或剂型69个,调整限定支付范围的药品42个,以及不在国家和省2017版药品目录需剔除的药品194个。

部分乙类药品自负比例适当调整

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要求,青岛市对新增乙类药品设定了纳入统筹前自负比例,对临床治疗必需、疗效确切且副作用小、价格合理的乙类药品,适当降低了个人自负比例;对乙类药品中主要起辅助治疗作用的药品,适当加大了个人自负比例;根据国家和省关于加强贫困人口医疗保障工作的有关要求,适当降低了治疗严重精神障碍乙类药品的自负比例;原山东省大病保险谈判范围药品纳入基本医保后设定了较低的自负比例。上述政策实施后,部分参保患者的报销待遇将有不同程度的提高。

《药品目录》中包括了国家和山东省谈判药品39个,均是临床必需、疗效确切且价格较高的高值药品,这些药品纳入基本医保报销范围以后,将进一步减轻参保患者的用药负担。 (记者 徐栋)

新闻推荐

吃喝玩乐 哪最实惠

本地海鲜就讲究一个“鲜”字,大湾渔家宴店内所有海鲜全部渔船直供。“别家有的海鲜我这都有,我这有的别家可真不一定找到!”老板拍着胸脯告诉记者。店里的海鲜新鲜,做法也不拘一格,都一样鲜美。...

青岛新闻,家乡的大事、小事、新鲜事。在每一个深夜,家乡挂心上,用故乡情为你取暖,陪你入睡。

 
相关新闻

新闻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