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日起,领取基本养老金资格开始认证

半岛都市报 2018-04-12 06:33 大字

半岛全媒体记者李晨整理

4月1日起,青岛开始年度领取基本养老金资格认证。按照相关规定,逾期不进行认证,可能会被暂停发放养老金。想恢复并补发养老金,还需补办相关手续。青岛资格认证的起止时间是什么?如何进行认证?一起来关注。

认证时间要记牢:4月1日~5月15日

本市2018年度领取社会保险待遇人员资格认证工作于4月1日正式启动,10月31日结束。其中,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领取资格认证时间为4月1日至5月15日。

今年将在全市范围内广泛推行“人脸识别”资格认证模式,真正让群众的办事程序简下来、办事效率高起来。

社会保险待遇资格认证的人员范围

包括2018年3月底前在领取社会保险待遇的机关事业、企业离退休(职)人员及供养直系亲属、1~4级工伤人员和工亡供养直系亲属、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领取人员。

今年4月1日以后新增领取社保待遇人员不在此次资格认证范围内。

您可选择以下任意一种方式进行认证:

1.今年我市将全面推广“人脸认证”模式,参加认证人员可使用手机下载并登录“青岛智慧人社”APP,进入“人脸认证”模块,按照操作说明进行认证,认证成功后即办理完毕,无需到现场当面认证。

2.参加认证人员也可以采取原来的认证方式,即携带身份证、社保卡等相关材料到居住地就近的街道(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服务中心、社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服务站以及各级社保经办机构进行认证。

3.年老体弱、行动不便且无法通过“人脸识别”认证的人员,经申请可提供上门认证服务;

4.异地居住的企业领取社保待遇人员以及城乡居民可采取“人脸识别”认证、人社部异地退管平台网上协助认证以及发函认证相结合的模式;

5.机关事业单位离退休(职)人员及享受遗属生活困难补助人员须与原单位联系,通过单位进行统一认证。

为什么要开展领取养老金资格认证

从养老金实行社会化发放开始,多地逐步建立起离退休人员养老金资格定期认证制度。人社部表示,其目的是为了防止冒领养老金,确保基金安全,进而保障全体参保缴费人员的根本利益。

■温馨提示

领取社保待遇人员应及时参加资格认证,以免影响待遇发放,在规定时间内未参加认证人员,其社保待遇将暂停发放,待认证通过后恢复发放并补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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