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人意外伤害,女性出险超六成 全市已有9508名老人获意外伤害险赔付,60岁至69岁为高发年龄段

半岛都市报 2018-04-11 06:31 大字

半岛全媒体记者刘笑笑报道

本报4月10日讯半岛记者4月10日从青岛市民政局获悉,2016年青岛市市办实事之一的“统一为60岁以上老年人购买意外伤害保险”,自2016年12月开始施行至2018年3月31日,全市共有9508名老人获得赔付,赔付金额超2456.38万元。其中,老年人女性出险率超六成,60岁至69岁为老年人出险高发年龄段,占总出险年龄的48.21%,且出险类型主要以摔跌伤为主,占比超78%。

老年意外伤害保险重点解决老年人因意外伤害导致的身故、伤残医疗费用支出补偿,包括意外伤害导致的身故、伤残、医疗费用补偿以及住院津贴四类保障项目,并把老年人生活中容易发生的摔跌伤、溺水、火灾、煤气中毒、动物伤害等意外事故导致的身体伤害作为责任范围。根据出险数据,提醒广大老年朋友们出行时注意台阶及湿滑地段;合理着装,防止因衣物过长而被绊倒;居住环境及设施应适合老年人生理特点和生活习惯,比如要保证房间的光线充足并装置夜明灯,使老年人感觉舒适且视野清晰;要确保浴室、卫生间地面干燥,并安装扶手防止跌倒;此外,老年人使用的床等物品不易太高。

据了解,该保险项目于去年11月30日到期后,青岛市决定继续执行该方案,为2017年12月1日零时起年满60周岁(含)以上的具有青岛市户籍的老年人统一购买了意外伤害保险,保费每人每年20元。新的保险期限为2017年12月1日至2018年11月30日,此次参保人数将超过174万老年人,比上次增加约13万人。在理赔原则上,老年人发生意外伤害事件所产生的医疗费用,由社会医疗保险先行赔付,余额部分在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责任和限额内进行赔付。当被保险人发生意外事故后,应拨打24小时服务电话400-6266-110报案,由呼叫中心向所在区(市)首席承保人转报案并提供理赔咨询。只要被保险人提供证件材料齐全,5个工作日就可获得赔付。此外,市民也可以关注“青岛市老年人意外伤害险”微信公众号,了解保险介绍、索赔流程、理赔资料、常见问题、安全防护等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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