燃放“开门鞭”当心被罚款

青岛早报 2018-02-22 04:53 大字

[摘要]【特别提醒】

今天是春节长假后的首个工作日,各大商家也将开门纳客,不少商家和单位会燃放所谓的“开门鞭”,岛城警方提醒市民要自觉遵守 《青岛市禁止制作和限制销售燃放烟花爆竹的规定》,不要燃放“开门鞭”,违反规定的,公安机关将依规予以严肃查处,根据情节可处以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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