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青岛大港海关公告
上海物资集团进出口有限公司、菏泽万星能源有限公司:
你公司在进口货物申报时向我关缴纳税款保证金,分别为:
上海物资集团进出口有限公司,保证金收据号5812681,金额为10315.66元人民币。
菏泽万星能源有限公司,保证金收据号7175904,金额为24924.00元人民币。
现通知你公司前来我关办理相关手续。如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一年内仍未办理保证金相关手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事务担保条例》规定将视同你公司放弃,上述税款保证金将由我关上缴国库。
特此公告。
2018年1月17日
新闻推荐
海外网1月17日消息,台湾防务部门17日称,辽宁舰16日凌晨进入台湾所谓的“西南防空识别区”,在海峡中线以西航行,17日中午又驶离台“防空识别区”,继续向北航行。不过台媒报道称,辽宁舰并没有“绕台”,还...
青岛新闻,故乡情,家乡事!故乡眼中的骄子,也是恋家的人。青岛,是陪我们行走一生的行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