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殖户和农企都不乐意了 莱西法院法官成功调解一起生猪饲养纠纷,帮双方维权
本报4月22日讯猪肉市场价格瞬息万变,代养生猪却突起波澜,“二师兄”出栏之路遥遥无期,这愁坏了企业和养殖户。4月22日记者从莱西市人民法院了解到,法官经过调解,成功化解双方矛盾,帮双方维护了合法权益。
1834头猪成长之路不顺利
去年12月,一家农牧业公司一纸诉状将养殖户金某、金某某以及宋某、尚某等告上法庭,要求养殖户尽快交付生猪并支付违约金,同时申请对存栏生猪采取保全措施,并查封养殖户的银行账户。
合作多年的伙伴为何要对簿公堂?法官查明,去年3月23日,这家农牧业公司与金某等养殖户签订生猪代养合同,农牧公司提供猪苗、饲料和疫苗等,金某等人提供养殖设备代养1834头猪,并约定成活率94.8%以上。但受疫情影响,本该提供的疫苗没有及时跟进,“二师兄”的成活率没有达到双方约定标准。出栏之日临近,双方对代养费发生了分歧。农牧公司表示,按存活生猪数量支付代养费。养殖户却表示,成活率不足与农牧公司投放密度过大、疫苗没有及时跟进有极大关系,不能按存活生猪数量支付代养费,否则拒绝交付。双方一时争执不下。
法官做调解让双方止损
承办法官仇邵华接手案件后,意识到代养合同纠纷案,一头关乎民生,一头关乎企业权益。法官分析案情后找出症结所在:生猪若不及时出栏,这家农牧业公司要投入大量养殖成本,还需承受生猪市场价格大幅下跌导致的损失。养殖户则担心,生猪交付后农牧公司会拒付代养费。
仇邵华法官决定从调解入手。经过几番劝说,为减少损失,双方同意将猪出售,并将卖猪收到的款项打到法院账户封存。承办法官分析利弊,使双方明白了“和则两利,判则两败俱伤”的道理。经过几轮艰苦的调解工作后,双方终于握手言和。
“二师兄”有归宿双方都满意
有了成功范例,承办法官以案说法,对宋某、尚某进行说服,二人见该协议确实合情合理,是减少损失、取得利益的最好选择,很快接受该方案,达成调解。双方表示,本来以为事情走进了“死胡同”,没想到法官妙招竟出现“柳暗花明”的转机,让双方实现了“共赢”。双方表示,以后还将继续合作。
(观海新闻/青岛晚报首席记者刘卓毅通讯员万友新谭美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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