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用水价格有变化,这些居民家庭生活用水有补贴
半岛记者李云天
为充分发挥价格机制调节作用,促进水资源可持续利用,经市政府批准,莱西市决定自2020年4月1日始调整农村用水价格。
莱西市较早推行了城乡供水一体化建设,近几年来随着各项供水工程建设不断扩展,现已形成由城区中心水厂及4个乡镇水厂集中供水、管网覆盖全部乡镇的供水格局。但因历史原因,部分乡镇农村供水价格不统一、且水价与成本严重倒挂,较大程度制约了城乡供水一体化建设的进一步发展。经市政府批准,决定自4月1日起,农村居民生活用水价格统一调整为3.30元/立方米,非居民用水基本水价统一调整为3.25元/立方米,特种用水基本水价调整为13.00元/立方米。
配套政策规定,对持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的居民家庭生活用水给予补贴。困难家庭生活用水每户每月用水量6立方米(含6立方米)以内水价统一调整到2.45元/立方米,超过部分按3.30元/立方米执行,差价部分由供水企业每年年底汇总优惠水量报市财政局,财政局据实拨付给供水企业。执行居民生活用水价格的非居民用户(包括部队、学校、托幼、社会福利机构等),用水价格调整为3.30/立方米。对超定额累进加价及落后产能企业实行惩罚性水价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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