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打造乡村振兴齐鲁样板

青岛早报 2019-02-15 06:46 大字

记者14日从青岛市政府新闻办新闻发布会上了解到,2018年3月以来,按照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市发展改革委会同相关部门借鉴浙江等地先进经验,深入平度、莱西等地实地调研,听取镇村干部群众、乡村振兴工作队、农业企业代表建议,广泛征求人大、政协、区市、部门和社会各界意见。2018年9月10日和11月16日,《青岛市乡村振兴战略规划 (2018-2022年)》(以下称《规划》)通过市政府常务会和市委常委会审议。 2018年12月30日,《规划》以市委、市政府文件印发实施。 《规划》提出全力推动“五大振兴”,推动质量兴农、绿色兴农、科技兴农,凝聚乡村振兴精气神,重塑新时代城乡关系,着力在都市现代农业、农村创新创业、美丽乡村建设、农村综合改革等方面率先突破,为打造乡村振兴齐鲁样板作出青岛贡献。

青岛乡村振兴战略规划>>>

到2022年

农村经济综合实力进入全国第一方阵,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2.8万元,全市40%以上的村(社区)基本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

到2035年

农业农村现代化率先实现,全体农民共同富裕走在全国、全省前列,美丽宜居乡村基本实现

到2050年

乡村全面振兴,农业强、农村美、农民富全面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高水平实现。

★产业振兴

构建“青岛农品”品牌体系

★人才振兴

到2022年培训新型职业农民10万人

★文化振兴

到2022年建设10个“乡村记忆”村落

★生态振兴

到2022年农业生态环境综合指数达到95%

★组织振兴

健全现代乡村社会治理体制

“三带展开”,构建生态中轴发展带、滨海综合发展带、北部突破发展带。

“三区保护”,加强对崂山、珠山-铁镢山、大泽山-大青山三大生态涵养区的保护。

“百村示范”,打造100个左右省级乡村振兴示范村,以点带面推动全市乡村振兴战略健康有序实施。

“千村提升”,加快提升1000多个农村新型社区服务中心所在村产业发展、基础设施配套、公共服务保障水平,带动周边村庄发展。

确立近中远三阶段发展目标

《规划》确立了3个阶段的发展目标。

近期到2022年,乡村振兴取得重大突破,农村经济发展优化升级,农业创新力、竞争力和全要素生产率不断提高,农村经济综合实力进入全国第一方阵。乡村生态环境显著改善,胶东特色村居魅力彰显。乡村文明程度显著提高,乡村文化活力进一步激发,乡风文明、家风良好、民风淳朴的新时代社会主义文明乡村基本建成。乡村治理能力显著增强,自治、法治、德治“三治融合”体系基本形成,平安乡村创建成效明显。农民生活水平普遍提高,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2.8万元,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显著提高,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建设走在全国、全省前列。全市40%以上的村(社区)基本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

中期到2035年,乡村振兴取得决定性进展,农业农村现代化率先实现。农业结构得到根本性改善,农民就业质量显著提高,相对贫困充分缓解,全体农民共同富裕走在全国、全省前列;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基本实现,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更加完善;乡风文明达到新高度,乡村治理体系更加健全;农村生态环境根本好转,美丽宜居乡村基本实现。

远期到2050年,乡村全面振兴,农业强、农村美、农民富全面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高水平实现。

构建乡村振兴总体布局

“三三百千”是指“三带展开、三区保护、百村示范、千村提升”。根据《规划》,青岛将坚持乡村振兴和新型城镇化双轮驱动,统筹城乡国土空间开发格局,优化乡村生产生活生态空间,分类有序推进乡村振兴。 “三带展开”即构建生态中轴发展带、滨海综合发展带、北部突破发展带,“三区保护”即加强对崂山、珠山-铁镢山、大泽山-大青山三大生态涵养区的保护。 “百村示范”即顺应乡村发展规律和演变趋势,分城镇融合、整治提升、保护发展、搬迁撤并等四种类型,打造100个左右省级乡村振兴示范村,以点带面推动全市乡村振兴战略健康有序实施。“千村提升”即按照“生产空间集约高效、生活空间宜居适度、生态空间山清水秀”的总体要求,优化乡村生产、生活、生态空间,加快提升1000多个农村新型社区服务中心所在村产业发展、基础设施配套、公共服务保障水平,带动周边村庄发展。

推动“五大振兴”有序进行

推动产业振兴。加快农业转型升级,建设百万亩粮食生产功能区、发展百万亩高效园艺农业、建设百万吨“蓝色粮仓”、发展百万吨高端生态畜牧业。推进农村产业融合发展,发展乡村旅游业,开发乡村健康养生产业,打造特色产业功能区,建设特色小镇。构建现代农业经营体系,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加强农业质量品牌建设,推进全程标准化生产,构建“青岛农品”品牌体系,建设食品质量最安全城市。打造农业科技创新高地,推进农业科技创新,建设国际种都。建设农村创新创业集聚区,培育壮大创新创业群体。

推动人才振兴。创新完善引才、育才、用才体制机制,畅通智力、技术、管理下乡通道,破解乡村振兴人才瓶颈制约,打造一支懂农业、爱农村、爱农民的人才队伍。推进新型职业农民培育示范市建设,到2022年,培训新型职业农民10万人。壮大农村专业人才队伍,确保全市农技推广队伍人员稳定在1000人以上。集聚农村实用人才,到2022年,农村实用人才规模达到25万人。创新农村人才发展机制,探索多样化人才培养模式,推动城乡、区域、校地之间人才培养合作与交流,到2022年,农村人口平均受教育年限达到9年。完善管理服务机制,探索建立农业农村人才公共服务体系和人才需求信息发布制度。强化支撑保障,落实好基层专业技术人才职称评聘、创业扶持、待遇保障等措施。

推动文化振兴。坚持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一起抓,培育文明乡风、良好家风、淳朴民风,促进文化兴盛,提振农民精气神。加强“乡村记忆”工程建设,到2022年,建设10个“乡村记忆”村落、20个“乡村记忆”博物馆。振兴特色文化,推进“蓝谷文化带”“沽河历史文化轴”“崂山文化带”等建设。发掘非物质文化遗产,丰富乡村文化时代内涵和表现形式。加强乡村文化阵地建设,评选一批镇 (街道)综合文化站、村(社区)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示范点。

推动生态振兴。坚持绿色发展理念,以美丽乡村建设为抓手,以农村突出环境问题综合治理为重点,推动乡村生产生活生态深度融合,让美丽乡村、绿色田园成为美丽青岛的底色,让良好生态成为乡村振兴的有力支撑,打造美丽宜居乡村示范区。增强农业发展承载力,到2022年,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提高到0.66以上,建成100万亩节水农业示范区。加强农业清洁生产,到2022年,化肥、农药使用量分别较2015年降低6%以上、10%以上。整治农业环境突出问题,到2022年,农业生态环境综合指数达到95%。持续提升农村人居环境,到2022年,农村规模化供水覆盖率稳定在95%以上,农村清洁供暖率达到70%以上。提升青岛特色美丽乡村品质,到2022年,美丽庭院覆盖率达到80%以上。强化乡村生态系统修复,确保全市湿地面积不低于14万公顷。健全市场化多元化生态补偿机制,到2022年,实现对禁止开发区、重点生态功能区等生态保护补偿全覆盖。

推动组织振兴。把夯实基层基础作为固本之策,健全现代乡村社会治理体制,坚持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确保乡村社会充满活力、和谐有序。强化农村基层党组织领导核心地位,提升党组织的政治领导力、组织覆盖力、群众凝聚力、社会号召力、发展推动力和自我革新力;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带头人队伍建设,实施农村带头人队伍整体优化提升行动。深化村民自治实践,选出群众拥护的讲政治、守规矩、重品行、有本事、敢担当的村委会班子;推进基层管理服务创新,加快农村社区党群服务设施建设,建立“一门式办理”“一站式服务”。加大农村普法力度,增强农村基层干部群众的法治观念和依法维权意识,村级人民调解委员会健全率达到100%。通过完善村规民约、居民公约等,引导农民向上向善、孝老爱亲、重义守信、勤俭持家,建立道德激励约束机制,引导农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自我提高,实现家庭和睦、邻里和谐、干群融洽。

本版撰稿 记者 王建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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