莱西“天上人间”女老板获刑17年 曾打砸竞争对手夜总会,殴打执法民警

半岛都市报 2018-10-26 02:31 大字

半岛记者潘立超报道

本报10月25日讯记者近日从青岛市人民检察院了解到,莱西市天上人间夜总会头目刘海军(曾用名刘海卫)的姘妇陶艳艳潜逃8年后落网,最近被莱西市人民法院依法判决。

自1999年以来,刘海军纠集“两劳”释放人员、社会闲杂人员,以配车、承诺有房等为笼络手段,逐渐发展形成了对外统称“海卫公司”的组织体系。后来,该组织最终发展为由刘海军发起并为组织和领导者、以陶艳艳为骨干成员的黑社会性质组织。陶艳艳于2009年11月30日经莱西市检察院批准逮捕(在逃),2017年2月16日被上海市公安局杨浦分局抓获,次日由莱西市公安局执行逮捕。现羁押于青岛市第二看守所。

经查,2008年左右,天上人间经重新装修,注册成立了罪犯刘海军为真正老板的青岛新天上人间娱乐有限公司。天上人间会员达500多人,夜总会每年盈利300至400万元。店里主管每天都要与陶艳艳结一次账,月底和陶艳艳对完账就把单据都撕掉。

该组织对竞争对手和执法者毫不手软。刘海军经营娱乐业期间,为争夺客源,指使罪犯代中华等10多人于2003年8月的某天到吴某经营的夜总会肆意打砸,致陈某轻伤、周某卿轻微伤,该夜总会被迫关闭。2009年10月26日晚,依法到天上人间执行公务的莱西市公安局民警刘某杰、于某成遭到陶艳艳的阻拦和殴打,罪犯迟佳持啤酒瓶击打刘某杰头部,致刘某杰头皮创伤破裂、双眼部挫伤及鼻出血,致于某成右眼部挫伤。经鉴定刘某杰、于某成均构成轻微伤。

近日,由莱西市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陶艳艳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一案公开宣判,被告人陶艳艳犯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判处有期徒刑5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0万元;犯组织卖淫罪,判处有期徒刑11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00万元;犯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1年;犯妨害公务罪,判处有期徒刑1年6个月;犯洗钱罪,判处有期徒刑10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50万元,决定执行有期徒刑17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6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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