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只作正义的“保护伞”

潍坊日报 2022-01-15 08:56 大字

◎宋玉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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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义也许会迟到,但绝不会缺席。1月10日,中国留学生江歌遇害1894天后,其母江秋莲起诉刘鑫(现名刘某曦)侵犯江歌生命权纠纷案一审宣判,法院判定刘鑫侵犯行为赔偿69.6万元。

判决书这样写道:江歌作为一名在异国求学的女学生,对于身陷困境的同胞施以援手,给予了真诚的关心和帮助,并因此受到不法侵害而失去生命,其无私帮助他人的行为,体现了中华民族传统美德,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公序良俗相契合,应予褒扬,其受到不法侵害,理应得到法律救济。

判决结果虽然没有达到江秋莲的目标,也没有达到公众的心理预期,但对于江歌案的是非对错已经进行了明确的界定。此案最大的意义在于江歌的行为获得了道德的支持和法律的肯定,迟到五年的正义得以伸张,公众从案件判决中深刻感受到法律之公正。

刘鑫不仅会被钉在道德的耻辱柱上,永远受到正义者的谴责,更要承担法律责任。虽不是直接杀害江歌的凶手,但江歌被杀却是由刘鑫而起。刘鑫不构成刑事责任,但被法院认定为“被救助者和侵害危险引入者”,需要承担相应法律义务,“负有采取必要合理措施以防止他人受到损害的安全保障义务”。事实上,刘鑫为求自保而置他人生命安全于不顾,将江歌阻挡在自己居所门外被杀害,具有明显过错。不是一般意义上的“见死不救”和冷漠,而是构成侵权法意义上的过错,就应该承担民事责任。

江秋莲称,她不接受刘鑫道歉,2017年第一次见面,面对摄像机前刘鑫给她道过歉,但转头就在网络上持续地攻击诋毁江歌,这一切都是她想逃脱法律责任。如果她真诚道歉,就不会有今天这个案子。

多少钱也买不回女儿的命,江歌妈妈的诉求,无非是给女儿讨一个公道。任何时候法律都应该彰显公平和公正。面对媒体时,江秋莲说道:“我没有能力帮助所有人,我会把所有案件胜诉赔偿款捐与社会和失学儿童。这是源于江歌曾被我前夫嫌弃是女孩的缘故,这个想法早在几年前即墨区妇联的领导来看望我的时候就说过。我一切的行为处事都源自江歌,源自我爱女儿的一颗心。”

逝者已长眠地下,愿逝者安息,愿所有冤屈都得以昭雪,所有正义都如约而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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