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世贸商厦购房业主处置方案通知的联合公告

山东法制报 2021-12-02 09:06 大字

战秀珍、段国亮、李学伟、解艾祚、冷芳、王洛阳、丁红琳、李玲、赵江平、王大芬、李凤君、姜东、纪建玲、郑可宝:

2011年-2017年,包括您等14 名业主在内的453名购房业主陆续购买青岛永昌实业集团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永昌公司)开发的位于青岛市即墨区华山一路 398号世贸商厦商铺,并与青岛四季百货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四季百货公司)签订《即墨市世贸商厦商铺回租协议书》,由四季百货公司租赁上述商铺约 15年,并按约支付租金。后因四季百货公司招商运营失败,在支付了部分租金后,剩余租金至今未予支付。基于上述情况,部分购房业主通过信访诉请即墨区人民政府协调相关部门受让或租赁所购商铺,减少业主经济损失。

为最大限度化解业主们的信访诉求,青岛科技创新园发展服务中心、即墨区通济新经济区管理委员会(以下均称我方)受区政府的指派,多次组织召开专题会议,多方洽谈运营主体,最终确定由青岛鼎鑫宏业开发建设有限公司受让及租赁世贸商厦商铺(具体实施方案详见附件)。

目前,已有95%以上商铺购房业主同意上述方案,并已通过报纸公告方式解除与四季百货公司所签订的《回租协议书》,拟将与青岛鼎鑫宏业开发建设有限公司签订《商铺买卖合同》或《商铺租赁合同》。

因无法与您方取得联系,为保证上述方案的整体实施、解决大部分购房业主诉求、维护广大业主利益,现向14名主发布联合公告如下:

1、自本公告公示之日起10日内,请您选择商铺转让或租赁方案,并与青岛科技创新园发展服务中心联系办理相关手续;

2、为保障您方权益,如您逾期未予办理,按照方案及购房合同应取得的租金或购房款将以适当方式保存,待与您方取得联系并在补办相关手续后按照方案予以支付。

特此公告。

青岛科技创新园发展服务中心

即墨区通济新经济区管理委员会

(咨询电话:88575863、82520029)

2021年12月2日

附件:《购买或租赁方案概述》

方案一:商铺购买方案

(1)购买价格:按照山东上和土地房地产资产评估测绘有限公司出具的评估价格进行受让。

(2)购买过程中可能产生的税费等按照法律规定依法各自承担。

方案二:商铺租赁方案

(1)租赁期限:十年。

(2)租金标准:前五年,每年度租金按照业主实际支付购房款发票金额的4% 计算;后五年每年度租金在前五年年度租金的基础上递增10%。

(3)租金交纳方式:按年度支付,先交费后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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