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殊的买家,难退的房 困难家庭屡遭打击,患有精神疾病的女儿又买了“一套房” 营销公司表示可以接受退房,但3万元中介佣金无法退还
文/图半岛全媒体记者刘鑫 刘玉凡王洪智
近年来,城阳的翟女士一家遭受了接二连三的打击,先是女儿患上精神疾病,后来儿子不幸遭遇车祸,留下了后遗症。更让他们无奈的是,今年6月份翟女士无意中发现,女儿竟然首付十万元购买了一套“商品房”。翟女士认为,女儿没有还款能力,于是想退房退款,但至今与销售方未能达成一致。
9月17日,记者通过检索发现,涉及精神疾病患者买卖房屋的纠纷并不是个例,在认定购房合同是否有效方面,法院的判决也不一样,下面请跟着我们的文字一探究竟……
反映>>>
患有精神疾病的女儿
稀里糊涂买了一套房
“我女儿精神残疾,她自己稀里糊涂地买了房,我们希望能退掉。”9月16日上午,在城阳区康城路一正在装修的沿街房中,56岁的翟女士正在为刮大白做准备。得知记者前来后,她赶忙停下手中的活,从随身携带的一个包中,拿出了女儿的“购房合同”。翟女士老家是山东济宁任城区二十里铺街道,自己的女儿王丽(化名)今年37岁,王丽在上大学二年级的时候,精神开始出现问题,并多次到济宁当地一家知名医院接受治疗。此前一家人租住在城阳,直到王丽上一次住院时,翟女士才发现女儿瞒着家人,在外面贷款“买”了一套房。
据翟女士介绍,2020年12月份,女儿王丽犯病独自跑到上海,家人将其接回后,再次将她送到济宁的医院,经过几个月的治疗,王丽于今年3月份出院。出院后,王丽来到青岛,跟着在青打工的母亲生活。今年6月28日,王丽再次发病,翟女士将其送回医院。在办理住院的时候,需要提交王丽的个人材料等,翟女士回家在找材料时,在王丽的包里发现了一份“购房合同”。“我不太识字,看不懂合同,当时俺闺女住院了,不吃不喝的,什么都不知道,我也不能问她。”翟女士说。
女儿住院后,翟女士看着手中的合同非常着急,于是按照合同中的一个手机号码,联系到“售楼”的一方。“我好像是7月3日打的电话,我打过去问,我女儿是不是在那里买了个房子。那个人查了下说是,我说我女儿有精神病,住院了,大夫说得住半年,这个也没法还钱了,他们说去汇报。后来我越想越担心,我说去看看房子,万一是没有房子被骗了更麻烦。后来我和老伴去售楼处看了,确实有房子。但我女儿没法还钱,所以他们说让我一把付上,但是我上哪里找这么多钱。”翟女士说。
讲述>>>
首付已经交了10万元
家属一方希望能退房
“我闺女住院后,我联系医生问能不能通个电话,医生当时说她不吃不喝,靠护士喂养。十几天前,医生说闺女能说话了,可以通话。我赶紧打电话问她怎么回事,是不是被人忽悠了?”翟女士说,女儿说,有一天她到了李村一个广场,看到一个广告,她拨打了广告上的一个电话,不一会儿来了一位女士。
翟女士回忆说,女儿看着这位女士和她的同学长得很像,心里想她的同学不能骗她,于是跟着这名女子坐车去了售楼处,结果该女子把女儿放到售楼处后就走了。“之后,俺闺女就跟人家签了个合同,买了这个房子。”翟女士说后来问女儿,“你买了房子干啥,你又不能去那里住,还得看着你,一天不吃药不行”,王丽说让翟女士帮着把房子退了。
9月16日,记者从翟女士提供的“即墨丽惠源小区蓝公馆项目商品房共购协议书”看到,王丽自愿购买“青岛兴海房地产营销策划有限公司”所拥有的坐落于即墨区蓝村镇城七路丽惠源二期项目一面积为326.05平方米的商品房,王丽按份共有该物业6.91%的所有权份额,并享有丽惠源小区“蓝公馆”内一22.52平方米物业区域的单独使用权,王丽需要向“青岛兴海房地产营销策划有限公司”支付156000元。
据王丽与“青岛兴海房地产营销策划有限公司”2021年4月签署的一份“购房分期付款合同”显示,“在本《协议》签订之日,买受人向出卖人支付购房首付款计100000元,剩余房款共计56000元,买受人同意按分期付款方式向出卖人支付。
“到9月28日,我女儿住院三个月了,就出了院。如果房子还没退,一想到还要还款,心里着急犯愁,肯定又得犯病。首付她已经交了,之前她自己也记不清还了几次钱了,我问了问那边的人,说还了两次了。”翟女士说。记者注意到,王丽的残疾人证上显示,残疾类别为“精神”,残疾等级为“贰级”。
无奈>>>
家庭特殊打零工撑起家
精神分裂症需长期服药
“他们家里情况太特殊了,这个房子他们不可能过去住,这几天大姐都没心思干活了。”领着翟女士干活的许先生告诉记者。
记者采访得知,2018年,翟女士的儿子遭遇车祸,头部受伤,大脑受到一定损伤,事发后儿媳离家,留下了10岁的孙子。现在,儿子跟着翟女士干装修的活,翟女士的老伴身体不太好,翟女士几乎成了家里的“顶梁柱”。“我儿子之前住院,我借了亲戚七八万元。现在我是跟着一个老板干,有活就跟着去,前几天在胶州干,现在在城阳刮腻子,爬六七米高,一天二三百元。”翟女士说,因为女儿买房的事,她经常晚上睡不着觉,白天干起活来也格外累。在采访时,记者见到了翟女士的儿子,他正在架子上干活,说话不是太清楚,但是很有礼貌。
9月17日,记者联系上了王丽老家所在村的马会计。“之前他闺女住院的时候,医院联系过我们村里落实情况。”据马会计介绍,翟女士一家人在青岛打工,家里情况确实如翟女士所说,“闺女离婚了,儿子出了车祸,家里够惨的”。
对此,记者也联系到医院负责治疗王丽的储医生。“家属把病历都复印过去了。她是个慢性病,精神分裂症,这个病需要长期服药,但是病人有时候觉着病好了就不吃药了,在外边也是反反复复地,时重时轻的那种。现在还住在这里,一天要吃两次药,早晚各一次。有时候吃药不规律了,或者不吃药了,就可能复发或者加重。住院是三个月一个疗程,出院后要吃药,我已经把药调好了。”储医生表示,对于这种病来说,有的病人吃着药能控制,但有的病人正常吃药也控制不住,而且,病人长时间吃药可能受不了,容易断药。
回应>>>
3万块的佣金无法退还
如果起诉将选择应诉
近日,记者就此事联系了青岛兴海房地产营销策划有限公司,一位工作人员答复记者称,王丽购房时交了首付,后来选择分期(付款)。按照合同约定,王丽还了两次分期贷款,等还第三期的时候,客户电话一直打不通,后来过了两三个月,她的母亲突然来电话,说王丽精神不太正常,要求把所有的钱退掉。
这位工作人员表示,客户所交的款项已经交给了开发商,前段时间王丽的母亲委托律师下了一个律师函,意思是如果不退还这笔钱,将会起诉。毕竟考虑到老人和这家人的情况,公司委托律师和对方律师协商此事。
“她这套房子十来万一套,我们给当时带她来买房子的中介结(算)佣金,里里外外大约3万块钱佣金的费用。”这位工作人员表示,对于3万块钱的佣金,中介肯定不会退还回来,开发商说实在不行让老人看一下转账凭证,“咱这个可以不挣钱,但是不能再搭上3万块钱。”这位工作人员表示,本方律师和对方律师沟通后,王丽的母亲不同意这一解决方案。
这位工作人员还表示,根据本方律师的观点,王丽有正常的偿还能力,已经按照约定连续偿还了两次,即便她提供出了精神疾病的证明。现在解决这一问题有两个方案,公司接受退还这套房子,但3万元确实无法退还;但如果坚持不退还房子,王丽的母亲选择去起诉,公司只能去应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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