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女姑口走私案到海上渔采贸易 郭泮溪

青岛晚报 2021-02-01 05:58 大字

清兵入主中原之初,海禁并不严格。虽顺治三年(1646)颁布了《私出外境及违禁下海律》,但其重点是不准“私出”和“违禁”。随着郑成功海上反清复明活动不断扩大,清廷于顺治十二年(1655)颁布了严厉的禁海令。直到清军攻占台湾后的康熙二十三年(1684)秋,清廷才正式宣布开海。

1女姑口黄之梁等人“私通日本”案

位于胶州湾东北岸的女姑口,是一处有着2000年以上历史的古港。早在西汉时期,女姑口已颇为知名。后来因各种原因,女姑口逐渐冷落。到了明万历年间,因即墨知县许铤上书开海通商,遂使古老的女姑口再度成为“百物鳞集,千艘云屯”的商贸港口。明末清初,女姑口除了延续南北海上贸易之外,一些即墨海商还扬帆东渡到朝鲜和日本进行海外贸易。顺治三年清廷颁布《私出外境及违禁下海律》之后,女姑口海外贸易顿时萧条,但是极个别胆大海商仍然偷偷从事海外走私贸易。

据《明清史料·己编》所载,顺治九年(1652)女姑口发生了一起黄之梁等人“私通日本”案件。

案情如下:即墨女姑口海商黄之梁、可翰明、杜得吾等人,“潜纠不逞之徒,各买绸绫布等货,挈附来相之舟。假道庙湾,售之倭国。走险若鹜,甘冒厉禁”。他们从女姑口装船出海,船上满载山东绸绫以及日本人喜欢的其他货物。黄之梁等人海船到达日本后,赚了不少银两。第二年四月,他们从日本带回了“胡椒、紫檀、钢藤”等货物,返回女姑口销售,又赚了许多银两。

事后不久,黄之梁等人私自去日本贸易发大财之事被人告发。后经过各级官府的取证审理,判决结果如下:黄之梁等走私通日本海商“俱合依将段疋、绸绢、丝绵私下海货卖者律,各杖一百”;“薛来相、周尚文、段安俱依驮载之人减一等律,各杖九十,货物、舡(海船)并入官”。官府对黄之梁等人违禁罪行,是按顺治三年颁布的《私出外境及违禁下海律》判决的。另据《大清律例》“若将人口、军器出境及下海者,绞”之律条,官府在审案过程中,发现船上有网巾假发等小孩扮戏之物,当地也确有遗失孩童之事,办案官员便怀疑黄之梁等人可能私下将当地小孩贩卖至日本。经反复审讯,最后得知船上小孩系因海上遭遇飓风坠海而亡,并非“人口售之于倭”,为此免于以人口出境罪论处。另外,办案官员还发现船上有钢藤、弓矢等疑似违禁军器。经审讯得知,这些“军器”系船员用来自卫的物品,“亦与私将军器下海者有殊”,遂不以军器出境罪论处。黄之梁等人“本犯家产尽给告发之人。其该管地方文武各官,不行盘诘擒缉,皆革职,从重治罪。地方保甲,通同容隐,不行举首皆论死。”清廷处理与“私通日本”案件相关官吏的严酷程度,堪称历代之最。

2商贸繁荣的四大港口

清代青岛沿海四大港口为即墨女姑口、胶州塔埠头、即墨金家口和青岛口。

清初严行海禁的目的,是防止沿海民众与台湾郑成功政权发生钩联。康熙二十二年(1683),清军占领了台湾。康熙二十三年秋九月,康熙皇帝发布谕令,正式宣布开海。

自开海以后,即墨女姑口的海上贸易一直持续发展。据道光年间《南北则例本》所载:进出女姑口的船舶有刁船、宁船、沙船、瓜篓船等多种,大小船只所缴的税费有正税、查船费、进口税以及各种杂税(费)等共25种。据《郭嵩焘日记》载:咸丰九年(1859),“青岛口、女姑口两处皆有税局。”据同治年间女姑口众商贾立的《重整旧规》碑载:“我即邑,自前明许公奏青岛、女姑等口准行海运,于是百物鳞集,千艘云屯,南北之货既通,农商之利益普。”碑文反映了康熙二十三年开海后女姑口海上贸易繁荣的史实。

清初胶州塔埠头港已经成为胶东半岛发展最快、规模最大的通商口岸。乾隆版《胶州志》载:“自塔埠头至淮子口名少海,商船停泊处也。岸西为土堰百余丈,拒潮、且便登舟。旁列廛居,略如阛阓状。每秋冬之季,估客骈集。千樯林立,与潮波上下,时而风正帆悬,中流萧鼓,转瞬在隐约间,又令人想蜃楼海市,咫尺云烟矣。”船上货物除了在塔埠头港卸下大部分外,还有小部分过驳小船上,沿云溪河行驶到胶州城外通济桥一带卸货。运来的南方杂货主要有日用细瓷器、南纸、蔗糖、广柑、桔饼、丝绸、竹竿、药材等;从塔埠头装船南运的货物主要有大豆、花生、豆油、药材、腌猪、果品、丝绸、草帽、毡帽等。每天有许多商贩将南方运来的货物贩至北方各地,也将汇集在码头仓房、堆场中的北方货物贩卖给南方海商,于是“往来络绎,熙熙然南门之外。”当时胶州因塔埠头港而成为“货连九域三吴,招徕多方贝贡。南至闽广,北达盛京,夷货海估,山委云积,民用以饶,埒于沃土”的繁华地。当年山东各港口的船税胶州最多,每年征银7540两,相当于全省沿海18州县卫所船税的9.6倍,塔埠头海上商贸繁荣情况由此可见一斑。

青岛口称“口”较晚,雍正《山东海疆图记》中始出现“青岛口”。若追溯青岛口形成,从明成化三年(1467)青岛口已有天后宫推知,青岛口的出现应在此之前。万历年间即墨县令许铤上奏朝廷,要求开放即墨县沿海港口后,青岛口开始发展起来。乾隆版《胶州志》记载,自明代晚期至清雍正年间为了控制进入胶州湾的商船,对一些不宜经过淮子口进入海湾的外国商船,安排在青岛口及对面小青岛附近停泊。此举措在一定程度上促进了青岛口的贸易。另外通过胡存约的《海云堂随记》可得知当时青岛口的商贸情况。1897年德占前夕,青岛口的贸易范围为:“北为牛庄,西为安东卫、石臼所、胶州、海州,南则江淮浙闽广粤,再北为高丽各处,贸易悉通。”由此可知青岛口在德占以前已经成为海路四通八达、商贸繁荣的港口。

即墨金家口位于即墨与莱阳交界的丁字湾以西,湾内水深浪平,是一处很好的天然避风港。据《即墨县乡土志》载:“(金家口)咸同以前帆樯林立,货物充盈……”。相传明末一艘南方商船因遇大风暴,来到这里避风搁浅,遂将船上货物出售,竟卖出了好价钱。自此后南方商船常来这里做生意,金家口遂发展成通商港口。

经百余年发展,到了乾隆年间金家口已成为胶东半岛最繁盛的港口之一。春秋两季进出金家口的商船每天多达百艘,当年金家口曾流传这样的顺口溜:“360条帆船,360家货栈,360个油坊,360家妓院。”虽说这四个360并非确切数字,却反映了当年金家口商舶辐辏,南客北贾,摩肩接踵的景象。金家口的“丫”形石板街两旁,店铺货栈鳞次栉比,码头灯火通明,运货“车子帮”吆喝声和码头装卸号子声此起彼伏,大小店肆顾客盈门。客商们酒醉饭饱后,便来到码头后妓院一掷千金……此景象延续了近200年。民国初年《中华新形势一览图》介绍:金家口“市街宽敞,店肆栉比,为沿海城市之冠。当烟台未开埠以前,南北贸易,此为枢纽。”到了清末民初,金家口(金口)港因淤塞,大商船无法入港,只能先在栲栳码头停靠,然后用小船将货物运入港内。

除了四大港口外,清代青岛沿海的商贸港口还有沧口、沙子口、登瀛口、董家口、贡口等。其中沙子口、登瀛口曾于同治四年(1865)设东海关分卡征税。

3有清代特色的海上渔采贸易

康熙二十三年开海后,南北方海上贸易逐渐繁荣,但清廷对民间海外贸易基本持禁止态度。有清一代,清廷与朝鲜的官方往来及经贸交流多经过陆路进行。日本则因历史上倭患之故,清廷延续了明代对日海禁政策,日本也禁止本国商人到中国贸易。《清史稿·邦交》载:“日本方严通海之禁,其国人或潜来各口贸易,事发辄罪之。”故而明治维新以前,胶东海面上罕见日本船只。

《清史稿·海防》:“海禁既开,各国商帆战舰,历重洋而来,至山东成山而折入渤海,以达沽口”,为提防海上贸易被不法之徒利用,勾结外国船舰威胁京畿,故而禁止民间与域外诸国进行海上贸易。由于清廷准许沿海之民出海捕鱼、采药,故而康熙开海后,胶东沿海与朝鲜、日本沿海之民常常以捕鱼、采药名目进行私下贸易。《清史稿》载:“康熙四十年,先是渔采船并贸易人至朝鲜,往往侵扰地方……并谕各抚严饬沿海地方官,有以海上渔采贸易为名,往来外国贩卖违禁货物者,严行禁止。”“康熙五十年,严饬沿海居民,不许往朝鲜近洋渔采,或往别地渔采,并皆捕送。”胶东民船到朝鲜渔采贸易多去朝鲜西海岸港口,与日本渔采贸易多在日本近海进行。直到光绪八年(1882)制定的与朝鲜通商章程中还有“听两国渔船往来捕鱼,不得私以货物贸易,违者船货入官”条款,但各地官吏在对渔采贸易处理上大多是睁只眼闭只眼。

甲午战争以前,清朝官方因外交贸易或赈灾等事宜与朝鲜、日本往来基本正常。如《清史稿》:康熙“三十七年正月,遣侍郎陶岱运米三万石往朝鲜,以一万石赈济,二万石平粜,有御制海运赈济朝鲜记。”但是总的来看,东方海上丝路最常见的还是民间渔采贸易。

清代海上贸易的胶东帆船。

(引自《海交史研究》清末青岛天后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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