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设卫所御倭到开海通商
郭泮溪
今天青岛沿海一带,还保留着一些有特点的地名,如鳌山卫、灵山卫、浮山所、雄崖所等。这些“卫”和“所”多设立于明朝洪武年间,主要用途是防御倭寇侵扰。从明初开始的海禁,也与御倭密切相关。但是旷日持久的海禁,对以鱼盐商贸为生的沿海民众产生了严重影响。即墨县令许铤上书力主开海通商,对明清青岛地区诸口岸的发展影响深远。
一、设立两卫六所防御倭寇
14世纪前后,日本列岛处于南北朝时期。在南北内战中失败的封建主、商人、武士、溃兵等组成海盗集团,史称“倭寇”。自元末以来,倭寇频繁侵扰中国东南沿海。倭寇侵扰山东沿海,常常借助东南风从朝鲜半岛西海岸进入,以掠夺人口和财物为目的,每股倭寇从数十人到数百人不等,给山东沿海造成了极大危害。明太祖朱元璋面对着日益加剧的倭害,采取多项措施加强海防,其中组建水军和设置卫所便是两项主要措施。明洪武三年(1370)“置水军等二十四卫,每卫船五十艘,军士三百五十人缮理,遇征调则益兵操之。”洪武六年开始水军出海巡倭之举。据《明实录》记载,明洪武二十三年(1390),朱元璋又下令:“滨海卫所每百户置船二艘,巡逻海上盗贼,巡检司亦如之。”
青岛沿海先后设立了两卫六所,即灵山卫(辖胶州千户所、灵山卫千户所、夏河寨千户所)、鳌山卫(辖雄崖千户所、鳌山卫千户所、浮山千户所)。卫所制是明代基本军制,每个卫设一名正三品指挥使、两名从三品指挥同知,每卫统兵5600人。卫下设若干千户所,每千户所设一名正千户和两名副千户,统兵1120人。千户所下设百户所,每百户所设一名百户和两名总旗,统兵112人。卫所下设若干墩、台、堡等。另外沿海要地还设巡检司。从明初到明永乐十四年的40年间,倭寇对山东沿海进行了15次较大规模的侵扰。其中较富裕的胶州频遭倭寇烧杀掠夺之祸。据《明朝纪事本末·沿海倭乱》所载:明洪武六年(1373),大批倭寇乘船入侵胶州一带,烽烟燃起,灵山卫和千户所兵勇分头出击,大败倭寇。翌年六月,倭寇又纠集大量船只入侵胶州沿海。接到报警后,卫所兵勇在靖海侯吴祯指挥下,痛击入侵倭寇。溃败的倭寇乘船逃到外海,又遭卫所战船追杀,后“捕至琉球大洋,获倭寇人船,俘送京师”。到了“明永乐七年,柳升败倭于灵山”。
二、卫所城的修筑与城内布局
卫和所皆有城。据《灵山卫志》记载,灵山卫城建于明洪武五年(1372)。卫城西北群山环抱,东南濒临大海,海中有灵山岛屏列于前,地理位置十分重要。明洪武五年后,灵山卫城又经过两次扩建。灵山卫城周长5华里,城墙高两丈五尺,城墙主体用土夯筑而成,里外包砌青砖。城开四门,东为朝阳门,西为阅武门,南为镇海门,北为承恩门,城门上皆建门楼。卫城内街衢若棋盘,分东西南北四条大街,每条大街都与巷子相通。城中有条由北水门流入,从南水门流出入海的界河。城内有卫署、经历司、社稷坛、演武厅、文庙、城隍庙、石牌坊、仓湾、库房、庙宇等。
鳌山卫城与灵山卫城大体相同。据《鳌山卫古城》可知,建于明洪武二十一年(1388)的鳌山卫城“东、南濒临大海,海阔水深,岛屿罗嵌,当年护城河与海相连,战船可破浪直驶;西南环依群山,兀峰重峦……形成天然屏障;北部连接群岭,逶迤起伏,堪为军事扼守之重地。”鳌山卫城“四座城门楼上庙宇耸立,宽大的十字大街与密集的街巷纵横交织,文武衙门及大小72座各类庙宇星罗棋布。”卫城内有卫学、文庙、城隍庙、真武庙、天齐庙、龙王庙、灵山姥母庙等。
雄崖千户所城濒临黄海,西面依托群山,山后为金家口。雄崖所城呈正方形,周长4里,城墙高一丈五尺,设4座城门,南门(奉恩门)上有门楼。城里有十字大街,多条街巷与十字大街相通。城里有官署、库房、军户房舍、先农坛、城隍庙及庙宇。雄崖所下辖炮台4座、烽火台10余座以及7处营屯。
卫所实行世袭制,不仅指挥使、千户、百户等军官世袭,军户也世袭。军户平时驻军屯里,烽烟告急则出战,海上平静则事农。当年青岛沿海一带除了两座卫城、多座所城、近百处炮台、烟墩外,还设有统调卫所兵力即墨营。
卫所的设置,改变了元末以来田地荒芜的局面。明初以来的移民因卫所保护,开垦了部分荒地,使经济得以发展,据《灵山卫志》记载:灵山卫百业兴盛,“俨然一都会矣。”鳌山卫及浮山所、雄崖所等亦如此。
三、即墨县令许铤力主开海通商
自明初开始,明王朝持续实行海禁政策。海禁主要是禁止民间海外贸易。明太祖朱元璋实行海禁的初衷,一是为了打击倭寇在中国东南沿海一带的劫掠活动;二是为了防止部分沿海民众勾结海上反明势力。海禁政策实施后,朱元璋每过几年就重申一次禁海令。《明实录》载:明洪武十四年九月,“禁濒海民私通海外诸国。”明洪武二十七年规定,“敢有私下诸番互市者必置之重法。凡番香、番货,皆不许贩易。”明洪武三十年“申禁人民无得擅出海与外国互市。”胶东沿海作为海防重地,自然在海禁范围之内。明初严厉的海禁政策,到了明成祖朱棣即位后,开始有所修正,如重新启用明初废弃的市舶司管理朝贡贸易,允许日本遣明使朝贡等,但这仅限于官方,民间仍厉行海禁。明成祖以后历朝大都延续禁海政策。直到明武宗正德年间,海禁政策才出现较明显的松动。
明万历六年(1578),进士出身的许铤出任即墨知县。即墨虽海岸线长,但基本处于封闭状态,与早已开海的胶州难以相比,甚至于每年缴纳赋税都是件伤透脑筋的事。许铤认为,这都是“商贩不通”造成的,于是上书请求开海通商。
《即墨县志·地方事宜》载,许铤上书说:明隆庆初年,胶州塔埠头已获准开埠通商,“独本县(即墨县)则拘守厉禁而无敢通商然,淮海之船亦不能越县之淮子口等处,而径达州(胶州)也。”“何防海之禁行于墨(即墨),而不行於胶耶?”许铤引用即墨县城阳社人牛稼为例,证明开海通商于国于民皆有益。城阳社位于胶州湾东北岸,有个能人叫牛稼。他打通关节租船经营从城阳社海口到淮安的海上贸易,获利颇丰。嘉靖十八年(1539)即墨闹灾荒,城阳社乡亲因跟着牛稼浮海通商没有挨饿。许铤认为若即墨开海通商,“庶几淮海之滨,舟楫络绎,百物鳞集,墨之粟可入淮,淮之货可入墨……民财可阜,国赋易完……此无穷之利也。”为此他请求开放女姑口、青岛口等即墨沿海港口通商,参照胶州之法收取税银。
经许铤上书力争,朝廷最终允其所请,不几年,即墨便出现了“万物鳞集,千艘云屯,南北之货即通,农商之利益普”景象。许铤任即墨知县的5年间,开海通商是其主要政绩,另外在办学、垦荒、盐业等方面也多政绩,后升任兵部主事一职。
四、明代青岛与东方海上丝路
金元以后东方海上丝绸之路长期处于低潮期。但是在明早期,从明洪武元年(1368)明太祖朱元璋定都南京到明永乐十八年(1420)明成祖朱棣迁都北京(京师)期间,南京为明朝国都。朝鲜半岛的官员、使臣等出使明朝,多由海路经胶州、即墨海域前往南京。胶州、女姑口等港口时常接待前往南京朝贡的高丽使臣及后来的朝鲜使臣,南来北往的商船也经常穿梭于这片海域,青岛与东方海上丝路因官方往来而繁荣了长达50年余年。故而《胶澳志·沿革志》说:“明洪武都南京……胶州愈为商贾荟萃船舶辐凑之所。”
胶东沿海与朝鲜半岛、日本列岛一直有频繁的商贸往来。明朝建立后曾试图把一切商贸活动都纳入朝贡贸易中,然而以奢侈品为主的官方朝贡贸易无法满足两国民间的需求。正常的民间商贸活动被限制后,商贾们便通过海上走私形式进行交易。明廷对此虽然早有风闻,却难以阻断。据《十至十四世纪中韩关系史料汇编》载,明洪武十九年(1386),朱元璋曾向高丽国使臣郑梦周宣谕道:“恁那里人,在前汉唐时节,到中国来,因做买卖,打细又好。匠人也买将去。近年以来,悄悄的做买卖,也不好意思。再来依旧悄悄的买卖呵,拿着不饶你。如今俺这里也拿些个布匹、绢子、段(缎)子等物往那耽罗(今济州岛)地面买马呵,您那里休禁者。”既然朱元璋都有耳闻,可见当时东方海上丝绸之路走私贸易已颇具规模。另外,近年来考古工作者在青岛及胶东沿海出土了许多“朝鲜通宝”和日本“宽永通宝”铜币等,说明当时青岛及胶东半岛与朝鲜半岛、日本列岛之间存在较为活跃的贸易往来。联系到当时的社会背景,这类海上贸易为民间走私贸易的可能性很大。另据《筹海图编》所载,当时的青岛及胶东沿海一带,有些胆大的船户常常会雇一些熟悉海路的水手进行跨国海上贸易:“通番海船每放一艘出,年例得二三千两,番货进港船户分其半。”其利润之丰厚,由此可见一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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