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区建成十年,水电还是“自管” 即墨一小区盼水电能尽快移交相关部门
本报6月4日讯(记者宋祖锋)小区建成十年了,业主用的还是自备水源,供电设施也没有移交给供电部门,即墨区灵山镇富东花园小区业主一直希望水电能够移交给相关部门。而物业表示移交需要缴纳一定的配套费,开发商早已撤离,物业无力承担。
6月3日上午,记者来到位于即墨区灵山镇的富东花园小区。业主介绍,他们小区2011年底竣工交付以来,用的自来水都是由物业自备水源提供,水压、水质也不稳定,造成多数业主的用水量异常费用偏高。另外,业主还反映,他们小区电费也是由物业代收,并且门头房电费每度收费1元,价格比供电公司设定的商业用电价格略高。“别的小区都接入市政供水了,我们小区物业却迟迟不提交用水申请,不愿给我们通市政供水。”一位业主说,他们希望小区物业尽快将水、电移交给相关部门。
小区物业办公室工作人员介绍,富东花园小区目前共有300多户业主入住,小区供水都是由自备水源提供,每立方收费3.35元。另外电费也是代收,最终都要上交给供电公司。“我们也想把水电都交出去,还能少些事。”工作人员说,因为移交需要缴纳一定的配套费,但是小区开发商早已撤离,物业无法承担配套费。
记者从即墨区供电公司了解到,小区供电设施的移交,不光要需由移交方提供小区符合政府规划的审批文件,小区配电设施建设标准应达到相关技术标准及行业技术标准。另外还要由小区供配电设施产权所有人(业主委员会)办理移交手续,没有业主委员会的小区,至少需要三分之二以上业主同意。供电部门验收合格的,不收取任何配套费用;如验收不合格,需由移交方对不合格的问题进行整改,待验收合格后方可接收。
4日上午,记者从即墨区灵山镇政府相关部门了解到,富东花园小区因建成投入使用时市政供水管网还未配套,小区一直使用地下水井水源。今年,水务公司在小区南北铺设的两条主管网已经到位,下一步将协调物业部门跟水务公司进行对接,尽快对小区内水网进行改造,预计年底就将接入市政供水管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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