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楼讨薪横幅堵门,闹了不能算了! 公安提醒:这些冲动者越过法律红线被处罚

青岛晚报 2019-11-27 06:23 大字

本报11月26日讯生活中并非处处如人所愿,一旦遇到问题,如果不用理性的方法解决,很容易造成难以挽回的后果。在秋冬严打整治专项行动中,青岛各区市公安机关处罚了多名因为一时冲动踩了红线的违法行为人。

10月中旬,文峰路一小区D区因整修改造,车辆需要绕路进出地下车库。11月15日,住户于某驾车驶出小区时不听门卫劝阻,执意开车通行。被拒绝后,于某将小区西门拦车杆掰坏驾车离开。11月18日,即墨公安分局环秀派出所民警将于某抓获,于某对损毁拦车升降系统的违法事实供认不讳。目前,于某被处以治安拘留10天并处罚款500元的处罚。

遭遇劳资纠纷,正确的方法是保存好证人证言等证据,通过劳动仲裁机构或者司法渠道解决。如果采取过激手段,要承担法律责任。11月18日,涉嫌扰乱单位秩序的张某被即墨公安分局依法行政拘留10日。据华山派出所办案民警介绍,张某曾就职于华山镇一家公司,在职期间因与公司产生矛盾离职。张某因工资问题一直未与公司达成协议,以在公司门口堵门、拉横幅等方式扰乱公司正常运营。民警多次对张某批评教育,并告知她应采取正确的方式维权。面对民警的多次劝导,张某不听,仍然在公司门口拉横幅、堵门,造成严重影响。

11月13日,黄岛公安分局琅琊派出所也处罚了一名扰乱工地秩序的讨薪者。贾某从赵某手中承包了穿电缆的工程,带人在11月10日干完了一栋楼的工程。贾某因结算问题和赵某发生纠纷,爬到六楼楼顶声称拿不到工钱就要跳楼。为防止发生意外,民警和消防员一边布置防护措施,一边劝说贾某不要激动,但是贾某就是不听劝,僵持了两个多小时也不下来。无奈之下,项目部替赵某支付了工钱,贾某这才下楼。贾某承认,他并非真想跳楼,而是为了要挟对方付款。他发现围观的人员越来越多,一时下不了台,硬撑着不下楼。由于贾某的行为严重扰乱工地上的生产秩序,被公安机关依法处以行政拘留五日的处罚。(记者刘卓毅通讯员孙仁强齐林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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