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还是合作?滑翔伞教练坠亡谁之责
半岛记者孙桂东报道
本报8月15日讯8月15日,市民范女士拨打本报热线电话反映,她的丈夫于教练今年3月份左右到即墨四舍山附近的青岛海风滑翔基地工作。7月20日下午,于教练与游客一起体验滑翔伞飞行,从30多米的高空坠下,于教练伤重去世。范女士认为,于教练在滑翔基地工作,受伤了应该由对方来承担责任。而滑翔基地负责人认为,双方之间属于合作关系,双方应该承担法律相应的责任。
据范女士介绍,于教练拥有近10年的伴飞经验,也拥有相关的资质,7月20日下午3时许突遇强对流天气,导致滑翔伞出现异常,最终坠落30多米的山谷,下午6时许被送到即墨区人民医院进行救治。“找到的时候,呼吸已经很微弱了。”范女士质疑说,当时搜救找到后没有第一时间送到医院,而且这么重的伤没有送到更好的医院,此外也没有第一时间通知家属。“我丈夫在他们这工作,出了事情总得有个说法。”范女士说,对方在垫付了约9万元医疗费用后,后期费用就不大愿意负责了。范女士说,自己咨询了一下律师,各类赔偿费用100万元左右。
随后,记者采访了青岛海风滑翔基地的李经理。李经理说,发生意外后,他们积极地进行了救治,并且在于教练住院期间垫付接近10万元的医疗费用。他们也跟家属沟通过,后期的医疗费用,还是家属找一名律师,双方坐下来谈。李经理表示,他们跟于教练之间属于合作关系,没有签署劳动合同,基地负责提供场地还有招揽顾客,于教练自己带设备、出人力来进行伴飞。“双方并非是劳动关系,因此,关于后期责任的划分,还是得以事实和法律确定。”李经理说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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