拖欠千万工程款工人告赢开发商

青岛晚报 2019-06-19 06:25 大字

本报6月18日讯1000多名来自全国各地的建筑工人,经过一年的施工,完成了即墨前东城旧村改造项目。然而,旧村居民早已搬进新楼数年之久,开发商却欠下工人1300多万元工程款多年不还。项目施工单位没有采取极端讨薪措施,而是依法将开发商告上了法庭。满怀希望的工人在打赢官司后,面临讨薪艰辛,仍然选择依法维权。青岛市中级法院执行局法官介绍,在执行中发现,即墨开发商是一个空壳公司,没有财产执行。目前正重新变更被执行人,依法对此案强制执行。此案代理律师纪毓川说,当工人遇到讨薪难时,一定要依法为自己维权,相信法律一定会维护工人的合法权益。

青岛市即墨区环秀街道办前东城村,是当地政府旧村改造的重点项目。8年前,上千名建筑工人用辛勤的汗水,将旧村变成了新社区。没想到旧村居民搬入新居长达7年,工人的1000多万元人工费却没有了着落。“这些建筑工人,基本上来自全国各地的农村,最远的从四川、河南等地来到青岛打工。”前东城村旧村改造项目施工单位青岛德永顺劳务专业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德永顺劳务公司)项目部张经理介绍,从2011年5月开始施工,2012年7月完工,包括地下停车场、楼座主体等工程在内的项目全部完成,期间开发商先后支付了大部分工程款项,余下1300多万元人工费一直拖欠至今。劳务公司催要欠款中,开发商一直以各种理由推托,最后连电话也打不通了。无奈之下,2016年,德永顺劳务公司代表众多工人,将即墨这家开发商(青岛国秀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告上了法庭,通过法律途径帮工人讨要工程欠款。

“这起合同纠纷案已进入执行程序,法院也在全力推进执行。”青岛中院执行局二厅法官刘长青介绍,因为被执行的即墨开发商是一家空壳公司,名下并没有可以执行的财产,法院将根据原告申请变更执行人的请求,依法加快执行进度。2017年12月20日,青岛中院判青岛德永顺劳务公司胜诉。法院对实事调查后称,2011年10月1日,德永顺劳务公司作为承包单位,与被告国秀建筑公司(发包人)签订了承包合同。法院审理认为,德永顺劳务公司按照合同要求,完成了工程主体部分以及安装工程,开发商应该支付剩余的人工费。最终,依照我国合同法相关规定,法院判决青岛国秀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向德永顺劳务公司支付剩余的所有工程人工费。(本报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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