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填海吃罚单 保护绿水青山检察机关在行动

青岛晚报 2019-06-19 06:25 大字

近年来,全市检察机关围绕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积极履行公益诉讼检察职能,不断加大办案力度,切实增强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力度,积极服务保障生态青岛、美丽青岛建设。近日,市检察院公布一起环境领域的典型案例。

线索滨海大道海岸有人非法填海

即墨区人民检察院在履行职责中发现,即墨区海洋与渔业局曾于2014年9月2日作出即渔海处罚字[2014]1号行政处罚决定书,认定青岛某公司于2014年1月15日起,在未取得海域使用权的情况下,擅自在即墨温泉街道办事处滨海大道(青岛国际博览中心)东南海岸带施工填海,占用海域面积1.5亩。即墨区海洋与渔业局作出责令该公司退还非法占用的海域、罚款105万元的行政处罚。后经该院查明,在即墨区海洋与渔业局作出上述处罚决定后,该公司在原非法占用海域1.5亩的基础上,又擅自填海16.6亩,共计非法占用海域18.1亩。

调查查阅海域历史变化图

掌握该线索后,即墨区检察院加强与即墨区海洋与渔业局沟通,阐明行政公益诉讼的目的与作用,得到理解和支持。办案人员采取“检察官+法警”的工作模式,多次实地勘察,查阅海域历史变化图,调查询问附近居民和当事人,以确凿有力的证据证实了此区域陆地就是非法侵占海域、违法填海而成,为案件顺利办理奠定了坚实基础。即墨区检察院多次向区委、区政府汇报,赢得支持,及时向区海洋与渔业局发出诉前检察建议,督促其依法履职,对该违法行为进行处罚。区海洋与渔业局于2018年9月27日作出即渔海处罚字[2018]2号行政处罚决定书,责令该公司退还非法占用海域,恢复海域原状并处1747.998万元的罚款。

结局恢复被破坏海域承担高额罚款

该案是检察机关积极主动介入海洋生态环境保护的典型案件,检察机关积极争取党委政府理解支持,在检察机关督促下,即墨区海洋与渔业局依照相关规定,责令涉案公司退还非法占用海域,恢复海域原状,并按照海域使用金15倍标准顶格处以罚款,让违法行为人为其破坏海洋生态环境资源的行为付出了应有代价,同时提升了行政执法人员依法履职意识,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政治效果和社会效果,实现了法律监督的双赢多赢共赢。青岛晚报/掌上青岛/青网记者徐美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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