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主注意!这些高污染车在即墨将被限行 即墨6月7日起限行国Ⅱ及以下标准柴油车,限行标志牌已设置

半岛都市报 2019-06-14 02:13 大字

半岛记者华敬方通讯员黄谦益报道

本报讯近日,半岛记者从即墨交警大队了解到,为加强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减少机动车排气污染,改善大气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山东省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国家、省、市生态文明建设有关要求,决定对国Ⅱ及以下排放标准柴油货车采取限制通行的管理措施。即自6月7日起,国Ⅱ及以下排放标准柴油货车在即墨区辖区内禁止通行。

据了解,自2019年6月7日起,国Ⅱ及以下排放标准柴油货车违反规定驶入限制通行区域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据有关规定,对驾驶人予以处罚并记分。

国Ⅱ及以下排放标准柴油货车违反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管理或者道路运输管理有关规定的,由生态环境部门或者道路运输部门依法予以处罚。

目前,即墨区已在相邻区市界之间设置了相应提示牌。

限行标志牌设置点位如下:

204与惜福镇路口南60米惜福镇方向路东;204与惜福镇路口南320米城阳方向路东;城马路与九江路路口借电警南杆;海尔路与长江二路路口西280米路南;鹤山路与大田路东1200米路北;九江路与海尔路路口南50米路东;九江路与海尔路路口西100米路南;蓝鳌路与埠惜路路口南1400路东;蓝鳌路与大田路路口东430米路北;蓝鳌路与海尔路路口西340米路南;梁家疃与204北测速北路西;灵山高速路口北200米路西;青威路与城马路路口西780米路南;青威路与龙青高速北290米路西;石门弯道路口东200米路北;天山一路南端与城阳界路东;烟青路与红领路口南180米路东;烟青路与桃源河二路路口西800米东南角;营王路与老602路口路北50米路西;营王路与老602路口西230米路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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