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时9个月打掉“套路贷”团伙 即墨警方查明以付某某为首的犯罪团伙非法敛财致100余名群众受害

青岛晚报 2019-03-20 07:01 大字

本报3月19日讯记者从即墨警方获悉,经过9个多月的艰辛取证,警方一举打掉一个“套路贷”团伙。从2015年开始,以犯罪嫌疑人付某某为首的犯罪团伙在社会上吸纳组织成员,以民间借贷为幌子,预设圈套,有组织地诱骗、胁迫他人借款,100余名群众遭受付某某犯罪团伙的不法侵害。目前,此案已移送检察部门依法审查起诉。

付某某曾成立汽车租赁公司和投资公司从事放贷,后因刑事犯罪被判刑。2015年5月,付某某出狱后没工作,想到从事高利贷“来钱快”,于是拉拢之前的成员,干起了“老本行”。

自2015年下半年开始,犯罪嫌疑人付某某为了牟取暴利,开始以他人注册成立的“俊豪鑫盛汽车租赁公司”为依托,对外发放高利贷款,并以韩某某等为骨干力量,在社会上广泛吸纳组织成员,先后网罗社会闲散人员杨某某、房某某等数人加入其犯罪团伙,逐渐形成包括十几名成员的犯罪团伙。

为掩人耳目,2016年夏天,付某某将俊豪公司更名为“东升投资公司”。投资公司成立后,团伙成员开始四处散发小广告,打着“零抵押零担保”“当天到账零利息”等名义,向社会上不特定人群发放高利贷款。随后,犯罪嫌疑人付某某又吸纳韩某某、张某某及其手下,隋某某及其手下的数人加入其犯罪团伙。这一团伙以东升公司的放贷业务为主,统一组织韩某某、张某某经营的“腾飞投资公司”、隋某某经营的“宜信投资公司”共同对外招揽客户发放贷款,并由东升公司、腾飞公司、宜信公司协作配合,相互接手,转单平账,恶意垒高被害人的债务,以实现侵占被害人财产的目的,攫取非法利益。

“一些借贷人来到这些投资公司后,常常会遭遇威胁,如果不想签借贷合同,就会被恐吓。”即墨公安分局刑侦大队副大队长李化朋介绍,在犯罪嫌疑人付某某的统一组织下,三家公司假借民间借贷之名,采用让借款人、担保人签订双倍借款合同、虚假借款合同、抵押合同等方式,虚增债务,让借贷人不堪重负,无力还款。

为规避公安部门的打击,犯罪团伙起初会采用“软暴力”的方式滋扰、纠缠借贷人,通过墙上喷字、喇叭广播、送花圈、砸门、砸玻璃等手段,让借贷人感受到极大的精神压力,很多借贷人迫不得已,只能按照犯罪团伙的要求还钱。

根据专案组查明的涉案情况,在已抓获的19名犯罪嫌疑人中,确定涉及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的嫌疑人15名,以个案另案处理的4名。警方查明,这一团伙为非法敛财,以追讨借款、利息、违约金为名,采取语言威胁、暴力、软暴力等手段,大肆实施诈骗、敲诈勒索、非法拘禁、寻衅滋事、虚假诉讼等“套路贷”违法犯罪。其中,付某某等人作案80多起,100余名群众受害,涉嫌敲诈勒索罪数额共计160余万元。在9个多月的时间里,民警累计查证被害人、证人530余人,形成询问笔录、辨认笔录达1100余份。

(记者汤臻通讯员青公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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