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疑麦子种过界, 两位老人田间厮打 即墨法院判决二人共同承担责任,法官提醒邻里间多体谅

半岛都市报 2018-01-06 11:15 大字

□半岛全媒体记者高晓飞通讯员邹媛媛报道

本报讯因邻居将麦子种到了自家田里,即墨区蓝村镇两位六旬老人大打出手,导致一人住院治疗。近日,记者从即墨区人民法院获悉,即墨蓝村法庭审结一起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纠纷案件,法庭审理认为双方均有过错,判决被告承担60%赔偿责任,赔付原告3500余元,同时提醒邻里间多体谅才是长久相处之道。

据即墨法院介绍,62岁的王阳(化名)认为60岁的王福(化名)将麦子种到了自家田地里,找对方讨说法时,却被王福坚决否认。两人就此发生争执,继而撕打,王福将王阳打伤。因伤情较重,王阳住院治疗三天,花费医疗费约3000元,后经法医鉴定为轻微伤。王阳因此将王福起诉至法院,要求人身损害赔偿。

经审理,即墨区蓝村法庭认为,原被告为同村村民,因琐事撕打,二人处理矛盾的方式均有不当,根据庭审中双方提交的证据,综合考虑双方过错,判定被告王福承担60%赔偿责任,赔偿原告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费用共3500余元,驳回原告其他诉讼请求。双方均表示服判,不上诉。

办案法官表示,此案中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同时,公民的健康权受法律保护,侵害公民身体造成伤害的,侵权人应当赔偿受害人的相应损失。

“邻里之间,常会有琐事发生,多互相体谅,才是得以长久相处的方法。”法官劝解市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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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小课堂

当事情激化,侵害到我们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时,我们应该如何应对?即墨区人民法院法官可以从以下两点入手:

(一)当自身权益受到侵害时,应当依法理性维权,切勿采取过激手段;

(二)当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受到侵害时,可以主张以下几项赔偿:

1.造成人身损害的,可以主张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和必要的营养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2.造成残疾的,还可以主张赔偿残疾生活辅助具费和残疾赔偿金,被扶养人生活费等;3.造成死亡的,还可以主张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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