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季集中灭蚊曝光台
7月5日—6日的夏季集中灭蚊行动中,各成员单位能够严密组织部署,积极落实有关规定,取得了明显效果。此次爱卫办督查组对全市110个封闭小区及开放式楼院进行灭蚊工作检查,从检查情况看,仍有个别单位和区域没有按照要求做好集中灭蚊工作。重点是物业小区和开放式楼院一楼居民养花种菜存放大量蚊幼虫滋生小型水体,滋生大量蚊虫,市民意见较大。现将各级督查发现和市民举报的问题予以曝光。
一、检查发现未有效组织灭蚊的
●市南区:
1、广西路11号楼院,多处存水容器未加防护,有蚊幼虫
责任单位:中山路街道
2、观城花园,存水容器未加防护,有蚊幼虫
责任单位:云南路街道
3、蓝天新苑,下水道有蚊幼虫
责任单位:华青物业
4、奉化路52号5号楼,多处水体内有坟幼虫;蚊密度超标。
责任单位:八大湖街道
5、太湖路36号甲楼院,存水容器未加防护
责任单位:八大湖街道
6、瞿塘峡路61号楼院,有蚊幼虫孽生,存水容器未加防护
责任单位:八大峡街道
●市北区:
1、吉林支路8号三单元,楼道内成蚊数量超标
责任单位:辽宁路街道
2、伊春路福岭小区,存水容器未加防护
责任单位:中房物业
3、鑫鑫家园8号楼,蚊密度超标
责任单位:房产一处
4、洛阳路52号楼院,蚊密度超标,存水容器未加防护
责任单位:洛阳路街道
5、内蒙古路30号楼院,多处存水容器未加防护
责任单位:大港街道
6、本溪路19号楼院,存水容器未加防护
责任单位:阜新路街道
●李沧区:
1、延寿宫路双玉新苑南区24号楼,雨水篦子内积存污水
责任单位:李村街道
2、瑞丰花苑6号楼,存水容器未加防护
责任单位:沧口街道
3、兴国路32号,存水容器未加防护,下水道有蚊幼虫
责任单位:兴华路街道
4、升平东路20号1号楼,水体内有蚊幼虫
责任单位:沧口街道
5、南岭风情,存水容器未加防护,有蚊幼虫
责任单位:春晖物业
●城阳区:
1、宝龙国际社区西区,存水容器未加防护,有蚊幼虫
责任单位:万科物业
2、顺德居31号楼,水体滋生蚊虫幼虫
责任单位:泰苑物业
3、盛世美域,公共区域环境卫生较差,蚊密度超标
责任单位:盛世美域物业
●崂山区:
1、山东头村,沟内积存垃圾,滋生蚊子
责任单位:金家岭街道
2、科苑纬一路海尔路路口东南侧楼院,存水容器未加盖。
责任单位:中韩街道
3、崂山路18号锦绣花园,存水容器未加防护,滋生蚊幼虫
责任单位:沙子口街道
●黄岛区:
1、中南海湾,雨水井内有成蚊,蚊密度超标
责任单位:中南物业
2、陈家庄,河道垃圾多,滋生蚊子幼虫
责任单位:胶南街道
3、东方花园,水体景观有幼虫
责任单位:千和物业
4、千禧龙小区,一楼住户存水容器未加防护,滋生蚊幼虫
责任单位:宏方物业
●即墨市:
1、瑞纳鳌园,多处存水容器未加防护
责任单位:通济街道
2、名门世家,多处存水容器未加防护
责任单位:通济街道
3、江南花园七期1号楼1单元1楼楼道,蚊密度超标
责任单位:通济街道
●平度市:
1、龙宇上城,多处存水容器未加防护
责任单位:新厦物业
2、新安苑小区,大量水体滋生蚊幼虫,蚊密度严重超标
责任单位:三龙乐业物业
●莱西市:
1、盛泰山庄,大量水体滋生蚊幼虫。
责任单位:盛泰物业
2、沙岭村,多处蚊幼虫滋生地水体。
责任单位:水集街道
●胶州市:
1、新立街小区,蚊密度超标
责任单位:阜安街道
二、市民投诉举报情况
根据此次集中灭蚊行动设立的投诉举报热线,截至7月26日,累计受理投诉举报电话169件,已第一时间转办相关责任部门及单位,市爱卫办对办理情况及时进行督导,目前全部整改落实。在8—10月的月度集中消杀日中还将实行社会监督,对工作开展不力的,将按照《青岛市预防与控制病媒生物规定》对责任单位进行处罚,并在媒体进行曝光。
★快来检查看看家里养蚊子没有
根据蚊子的习性,母蚊子吸血后在水体内产卵,有水才滋生蚊子,请全体市民共同行动,为了我们和家人的健康,及时检查清除蚊虫滋生地。做到:1.翻盆倒罐,清倒积水,填平洼地,堵塞树洞;2.检查楼顶、阳台、绿地用来浇花浇菜的水池、缸、盆、桶积水,发现蚊虫孽生立即清除。3.废旧轮胎不要露天放置,并清除其中的积水。 4.检查室内水生植物,清洗植物根须和刷洗容器内壁;5.疏通暗渠、明沟杂物,确保排水畅通。
集中灭蚊行动也请市民朋友监督执行,对未采取灭蚊措施的责任单位,请拨打12319城市管理热线投诉举报。
让我们一起参与灭蚊行动,为健康青岛做贡献!
青岛市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
2017年7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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