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建放心环境,共促消费公平 本报开启3·15维权热线83982811
市场监督管理局工作人员对商超进行检查。半岛全媒体记者刘静
通讯员刘丽
预付卡消费、直播间抢购、家居定制消费……伴随着经济的发展与技术的进步,消费升级、不断涌现出消费新业态、新模式;情人节、三八妇女节……各种节日也被商家打造成消费节点掀起一波波购物消费热潮,在满足消费者多样化需求,提升消费便利度的同时,也暴露出安全保障不足的消费风险。“3·15”来临,半岛全媒体记者从胶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了解到,通过梳理以往消费维权案例,提醒广大消费者,要提高安全消费意识,留存消费凭证,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定制橱柜引纠纷,多次协调终解决
去年3月份,胶州市民苏先生在某家具店订购了一套橱柜,安装时发现部分商品材质与自己的要求不符,要求商家对不相符的部分橱柜退货,重新制作安装。接到投诉办理单后,胶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工作人员与苏先生和该家居店取得了联系,进行询问,调取了双方签订的订购合同,根据合同内容,发现双方在对部分商品的约定中存在约定不明的情况。经工作人员多次组织调解,双方最终和解达成一致。
“定制商品具有特殊性,除商品要满足国家强制性质量要求的,交付标准主要由双方进行协商约定,一旦发生纠纷,不适用普通商品的退换货规定。因此消费者在进行定制商品时,一定要与商家签订规范的合同,合同内容一般包括标的、数量、质量、报酬,承揽方式,材料的提供,履行期限,验收标准和方法等条款。”胶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工作人员分析说,“消费者对其中的内容认为约定不明或有异议的,一定要与商家进行明确。”
理性充值,预付卡消费要签订合同
2021年7月,胶州市民陈女士反映自己于2021年6月份,在某产后护理中心缴纳了6000元,订购了相关产品和服务,未签订合同,后自己不想进行消费,想要协助退费。
胶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工作人员接到该案件后,立即联系投诉人陈女士,了解了基本情况,陈女士表示是因个人原因不想在本店消费,所以想要退费。工作人员与商家进行沟通,双方对充值的金额和消费次数无异议。工作人员组织调解,因双方未签订书面合同,也未口头约定退费事项,经工作人员调解,商家扣除了消费的金额和违约金后将费用退还给了陈女士。
“预付卡消费是近年来消费投诉的一个热点,其中退卡退费纠纷是一个重要原因。从合同的角度来看,预付卡消费合同是经营者和消费者作为平等主体在自愿、诚信原则下签订的,消费者享受解除合同的权利,但同时因违约也需对经营者承担违约责任。在此,我们也提示广大消费者,在进行预付费消费时,尽量与商家签订书面合同,并共同协商约定价款、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明确违约责任、解决争议的方法等内容,既可以充分预判合同履行的结果,也避免在发生争议后无据可依。”胶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工作人员提醒说。
即日起,本报发起3·15消费维权线索征集,如果您在消费过程中感觉自身合法权益受到侵害,可以拨打我们的热线“83982811”反映情况,也可以拨打12345进行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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