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只是家事

半岛都市报 2020-12-13 23:56 大字

妻子的反抗

“我把你爸杀了……”李娟手拿铁锤走出卧室,对听到异响前来查看的12岁小女儿低声道。

2015年8月的一天晚上,安徽女子李娟和丈夫魏某因琐事在家中发生争吵,继而发生打斗,吵斗直至次日。早晨7点多,李娟趁丈夫在一楼卧室床上熟睡之机,使用铁锤击打魏某面部数下,后来,又用上了菜刀,导致魏某当场死亡。随后,李娟拨打110投案。

李娟和丈夫的婚姻维持了20多年,魏某长期实施家暴,经常因为琐事对李娟大打出手,辱骂不止。多年来,亲戚朋友、村干部和派出所民警都曾进行过劝说和调解。魏某也多次保证不再动手,还写过保证书。可是,家暴却并没有就此停止过。魏某的拳头甚至也没有放过女儿。大女儿曾经写了一本日记,文字里描述的父亲不仅好吃懒做,还脾气暴躁,时常有家暴行为。李娟受审时,两个女儿都签下了谅解书,希望母亲获得轻判。

这并非是一桩孤案。近日,胶州市检察院披露的一起案件就与此相似。

事情还得从1983年讲起。那一年,张彩玲与同村小伙刘昌敏结为夫妻。

新婚生活总是甜蜜幸福的,张彩玲觉得自己嫁对了人。但不如意事常八九,迫于生计,刘昌敏婚后不久即离家打工,与妻子开始了两地分居的生活。

在苦闷、枯燥的打工生活中,两个女儿和一个儿子接连出生,使原本就不富裕的家庭更加窘迫,为了纾解生活的压力,刘昌敏逐渐沾染上酗酒的恶习。

伴随着愈渐加重的酒瘾,还有他对妻子的拳打脚踢。

1998年,刘昌敏成了无业游民,地里的活也撂下了,变成了彻头彻尾的酒鬼,越发肆无忌惮起来,天天喝,日日醉。每每醉酒后,都会变本加厉地虐待张彩玲和孩子,变着法子折磨张彩玲。

张彩玲想过死,但一想到孩子,她就不得不放弃这个念头。她想过离婚,但刚把这俩字吐出口,刘昌敏的拳头就如雨点般砸过来。

2002年冬天,再也无法忍受的张彩玲在一次“死里逃生”后,悄悄收拾东西离开了家。半年后,她在镇上找了份工作,租了房子,瞒着丈夫把三个孩子接到了身边。

可惜好景不长,2003年10月,刘昌敏还是找到了他们,硬是搬来同住。在他的威胁下,张彩玲没有选择离开,也没有向有关部门寻求帮助,又一次选择了忍耐。

刘昌敏也有过短暂的悔悟,但没过多久就原形毕露,天天不醉不归。

那是2004年4月的一个晚上,刘昌敏酒醉回到家,先是对儿子破口大骂,接着又拿菜刀乱砍乱砸,叫嚣着“一个都跑不了”!

听到这句“一个都跑不了”,张彩玲害怕了,她怕孩子们受到伤害。平日里如兔子般弱小的她一跃而起,扑上去死死将刘昌敏按在地上,而后,女儿和儿子也上前帮忙按住了刘昌敏。

忽然间,女儿因为被刘昌敏狠狠咬住了食指而大叫起来。

长期被压抑的怒火终于爆发了,张彩玲一边咬牙切齿地诅咒着刘昌敏,一边拿起地上的酒瓶朝他的头上乱砸。女儿和儿子也相继拿起马扎子、酒瓶砸向父亲的脑袋,不一会儿,竭力挣扎的刘昌敏变得一动也不动了……

2004年4月19日,当地村民发现了被抛尸河中的刘昌敏。

张彩玲到案后,很快就如实供述了杀死刘昌敏的犯罪事实。紧接着,张彩玲的女儿、儿子也相继落网。

面对办案人员,张彩玲平静地表示,杀死了刘昌敏,她终于可以解脱了,“可惜连累了两个孩子……”

暴力的“种子”

2018年5月的一个深夜,20岁的刘飞辗转难眠,心中的愤怒和痛苦始终无法消解,情绪找不到出口,最终他做了一个可怕的决定。

弯腰起身,他到阳台上摸出一把购买许久的弯刀,来到父母卧室。

已经是凌晨,房间里的人睡得正沉,借着窗外微弱的光亮,他辨别出父亲的方向,举起了刀……

母亲的惊呼和哭喊,让刘飞爆裂的神经逐渐冷却下来。他杀死了自己的父亲,怎么办?

报警、侦讯、批捕、起诉,案件到了检察院。

“一个木讷寡言的男孩”,这是检察官对刘飞的印象。

不爱说话,见人也不主动打招呼,是邻居对刘飞的评价。

心理评估报告则给出了更加翔实科学的判断:不成熟、自负、任性,对别人要求过多,并责怪别人对他提出要求,这些特征,诊断为被动攻击人格。有时也会表现多疑、不信任,缺乏自信心与自我评价,对日常生活表现退缩、思想混乱,也可见偏执状态、轻微抑郁。

转回案发当天的早些时候,因找工作不顺利,父子俩爆发了争吵,刘飞扬长而去。

父亲刘剑晚饭时喝了酒,和妻子吵了一架,砸了家里的东西。刘飞回家后又被父亲一通责骂和抱怨,他没有说话,一如既往地沉默。

深入了解这个悲剧中的家庭,心理咨询师发现,酒后经常有家暴行为的父亲是刘飞多年的梦魇。

“我上初中的时候就想自杀,买了一瓶农药,喝了,什么反应也没有,就算了。后来上了大专,在学校里也有过自杀的想法,但没有实施。”刘飞说。

“从小目睹和遭受父亲的酒后家暴,祖父母对他在生活上过分溺爱、行为上过分管束,最终导致他长期生活在压抑的状态下。这种长期压抑、恐惧、自卑的状态,使刘飞产生了严重的心理问题。”心理咨询师这样分析。

陈林林在父母离婚后跟随母亲生活,离婚的主要原因也是因为男方长年的家庭暴力。

出于种种原因,陈林林的母亲不让前夫见孩子。陈林林的父亲到法院起诉,要求对孩子行使探视权。

父子的重逢在法官的见证下进行。

“你见到爸爸想跟他说什么?”

“我想狠狠地打他一顿。”童年的阴影经过了时间的沉淀,依然难以消除。

如果有“如果”

暴力是人性之恶,在社会中,阻止和制裁暴力是共识。但家暴要复杂得多,因为施暴和受害的双方存在于亲密关系之中,家庭暴力和家庭纠纷的界定难是公权力难以“插手家务事”的原因。例如,当事双方身上均有伤;当事一方在暴力发生前曾长时间对另一方进行语言谩骂,导致另一方的暴力;两人厮打中的无意识伤害等情况,都导致家暴的认定具备特殊性和高门槛,从而让这一行为的发生更容易,而被制止,却更难。

美国临床心理学家雷诺尔·沃科在对数百名受暴女性进行研究后发现,很多经受家暴的妇女会因为习得性无助,变得难以离开施暴者。据公开信息解释,“习得性无助”是指一个人经历了失败和挫折,将不可控制的消极事件或失败结果归因于自身的智力、能力时,一种弥散的、无助的和抑郁的状态就会出现,无助感也由此产生。

有法律专家总结,无助感在长期暴力的刺激下往往会导致极端事件的发生。而长期家暴的走向往往有两个,一种是导致被施暴者的极端反抗,酿成刑事案件,另一种是被虐待致死。对于后者,则和当前的社会风气有较大关系。家暴发生后,往往不被认为涉及公共利益,在周围人的眼中仍然是私事。

今年9月14日,在短视频平台上被多人关注的网红拉姆正在直播时,被前夫唐某泼汽油焚烧。拉姆全身被烧伤90%以上,并在9月30日晚不幸离世。12月12日上午,四川省金川县人民检察院办公室证实,拉姆前夫唐某已因涉嫌故意杀人罪被批捕。而据此前报道,拉姆已在6月与唐某离婚,但却遭到唐某的持续骚扰。

“如果仔细审视拉姆的人生,会发现那不仅仅是一个女性被丈夫摧毁的故事,那几乎是一个无法逃开的悲剧。惨案发生之后,卓玛反复复盘,如果母亲还在,如果父亲不要那么懦弱,如果拉姆出去打工,如果曾有外部力量介入施以保护……然而在现实里,没有一桩‘如果’发生,命运避开了所有变好的可能性。”

这是一家媒体关于“网红拉姆之死”报道中的一段评论。

2016年3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以下简称《反家暴法》)正式实施。2020年11月25日,最高法联合全国妇联、中国女法官协会召开发布会,最高人民法院审委会委员、民一庭庭长郑学林表示,截至2019年12月底,全国法院共签发人身安全保护令5749份,有效遏制了家庭暴力的发生。

然而,另一组数据的存在仍让人不免心中一紧。据北京为平妇女权益机构今年发布的报告显示,自《反家暴法》实施起至2019年12月31日,仅公开报道的涉家暴命案至少942起,致死1214人,其中致死女性至少920人,占76%,即平均每五天至少有三名妇女因家庭暴力致死。

《反家暴法》正式实施至今四年多,告诫制度、人身安全保护令、紧急庇护等措施,让公权力介入阻断家暴有法可依。为何还是没能阻止“拉姆们”悲剧的发生?

仔细研读《反家暴法》会发现,在这部法律中,对潜在家暴受害者的保护是一个完整的体系。只有所有体系中的任何一环都不“失守”,家暴才能无所遁形。

采访调查证明,现实中的家暴类案件,“不是法律的问题,而是执行的问题”。《反家暴法》中可以避免家暴发生和恶化的“学校、社区报告制度、开具告诫书、对加害人和受害人进行心理辅导、紧急庇护”等内容,因缺乏明确的责任主体,以及不履行义务所承担的法律责任不重等原因,经常“落空”。“报告制度”“告诫书”“人身安全保护令”等,从司法实践来看,都没有得到充分的理解和利用;妇联等机构又缺乏强制力,更多的只是起到心理疏导作用。而“夫妻吵架很正常”“清官难断家务事”等传统观念是更难撼动的无形阻碍。当事人不懂法,不知道如何正确报警,从而保存被家暴的证据也是不可回避的问题。

“婚姻是人伦的起点,家庭是幸福的港湾。然而,婚姻家庭中因爱而起的纠纷有时却是你我必须面对的痛。”青岛大学法学院副教授牛传勇,有过几十年刑事审判工作经验的他,曾经在工作中接触过不少因爱生恨而酿成的惨剧。在他组织的以“婚姻家庭纠纷”为主题的学术报告会上,家暴成为绕不过去的话题。

“家暴的本质是控制、猜忌和威胁,有些时候,这种暴力甚至是以爱之名。”牛传勇给女性的建议是,一定要独立,包括经济独立和精神独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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