胶州市公安局连续三年获评青岛公安法制工作先进单位

金胶州 2020-06-30 07:46 大字

□金胶州/我爱金胶州/金胶州数字报通讯员刘海鹏赵晓丹

近年来,市公安局紧紧围绕“深化执法规范化建设”这一主线,以建设“法治公安”为目标,以实战实用实效为导向,以推进执法权力运行机制改革为契机,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执法理念,规范日常执法管理,加强执法突出问题整治,强化执法主体建设,提升民警执法能力,全面落实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要求,取得了明显成效。连续三年获评青岛公安法制工作先进单位,执法公信力和群众安全感满意度稳步持续提升。

打好“日常执法管理”牌,执法质量稳步提升

执法质量的提升不能一蹴而就。近年来,市公安局秉持“抓个案、抓平时、抓重点”的思路,探索推行“日审、周讲、月评、季考、年度总评”日常执法管理机制,不断拓展完善执法规范新途径,实现了执法质量连续十年考核优秀。

抓好个案审核这个“牛鼻子”,不断完善日常执法管理机制。建立办案单位法制员、办案单位领导、法制民警、法制部门领导、分管局领导“五级执法审核把关体系”。法制部门实行分片包案,责任到人,对日常个案办理实施“一对一”审核监督。重大、疑难案件提前介入,创新建立个案审核“审、核、商、定、跟”五步工作法,从证据规格、法律依据到处理决定严格把关,并跟踪问效,直至案结事了。对存在的问题及时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问题和需进一步补充的证据,明确期限记入《案件审核反馈表》交办案单位整改落实并跟踪督办。每周召开问题讲评会,针对突出问题下发《执法巡查通报》;每月汇总普遍性问题进行讲评分析通报;每季度开展执法巡查,及时发现和整改执法问题;年度对全局各执法办案单位进行总结考评,形成一套常态化审核考评监督模式。

以执法突出问题为导向,加强日常执法监督力度。研究制定《日常个案审核监督流程》,每周对存在突出问题和整改落实不力的情况汇总通报,每月随机抽取案件进行考评、每季度对日常个案审核、复议诉讼、检法及监察委监督、专项巡查中存在的问题通报,对发现的突出问题纳入年终执法质量考核,坚决消除执法中的顽症陋习。推行重大疑难案件集体研究机制,对疑难复杂、难以定性的案件,及时提交局重大疑难案件研究委员会研究,解决争议,依法处理,防止案件久拖不决。对公检法认识、定性不一致的案件,及时提交市委政法委,组织联席会商,统一思想认识,确保诉讼工作顺利有序开展。

利用科技化手段强化执法管理。自主研发了“执法办案智能帮”软件,对办案期限进行事前预警自动提醒。从警情分流、受立案等多个办案期限节点进行倒计时提醒,定时更新并自动给办案民警发送提醒短信,使执法办案由原来的事后监督变为事前预防,有效防止了案件超期,提升了执法效能,节约了基层警力。

打好“伤害类案件办理”牌,长效机制成效明显

针对伤害类案件多发的突出问题,对伤害类案件开展集中清理,将其作为提升人民群众对公安工作满意度和执法公信力的重要举措,坚持打防结合,并逐步建立了“积案清仓见底,新案限时办结”长效机制,利用三年的时间清理办结了伤害类案件2万余起,办结率达到98%以上,比清理前提高了50多个百分点。基本实现了伤害类案件零投诉、零上访。创新建立的“积案清仓见底,新案限时办结”伤害类案件办理长效机制获评全省公安机关十大“规范警务”品牌,也是青岛地区唯一获奖项目。

高度重视、高标定位,全警参与、全力推进。成立以局长为组长的伤害类案件办理领导小组,研究制定清理工作方案,定期召开部署会、调度会,建立了“每月调度,日清月结”机制、联席会议制度、局直各单位与派出所捆绑清理等一系列制度。由法制部门梳理各单位案件清单,定期统计通报进度,分管领导带队分片到各办案单位进行督导,逐起调度推进,在确保案件质量的前提下,最大限度办结案件。对疑难复杂的案件,报送重大疑难案件集体研究委员会研究。

日清月结、分级管理,创新机制、提高效率。全局各派出所对接报的伤害类案件,实行“日清月结”跟踪管理制度,统一做到五个第一时间,查明事实、固定证据、

(下转第二版)(上承第一版)抓住先机。对于可调解处理的案件,尽快组织调解,调解不成的,一律依法从快作出处理,利用“24小时黄金结案时间”,防止“久拖不决”、“久调不裁”的问题发生。将案件按照查结难度分为简单、较难、疑难三个等级,分别由民警、副所长、所长包案负责,制定工作进度时间表,法制部门提前介入,共同研究,全力办结。

管控结合、普法宣传,群防群治、压降发案。从预防入手,深入调研,研究发案规律,通过对伤害类案件高发的场所加大巡逻力度、重点部位安装监控、矛盾纠纷化解等多种方式,压低发案。法制部门会同辖区派出所召开重点场所业主部署会,并签订治安责任状,要求业主一旦发现苗头“及时劝阻、及时报警、及时固定证据”,从源头上遏制了伤害类案件高发。同时深入娱乐场所、车站、广场等案件多发区域开展普法讲座,张贴“打架成本”宣传画报,提高群众防范意识、法律意识,减少案件发生,伤害类案件发案率同期下降11个百分点。

打好“执法关键要素管控”牌,实现基层执法效能新提升

针对办案场所、涉案财物、案件卷宗管理等困扰基层执法的“老大难”问题,市公安局践行“规范警务”理念,构建运行“四个一”工作架构,将接处警、办案、结案等信息整合贯通,建立统一规范、高效便利、全要素推进、全流程管控的执法监督管理新模式,实现了管理方式由粗放式向精细化、集约式的跃升和转变。在青岛市现场会上,市公安局有关负责同志以“1+1+N”案件管理模式为题作了典型发言,有力推动了基层执法效能提档升级。

构建“四个一”工作架构,推行“1+1+N”案管模式。在市局层面设立“一厅一中心”,即案件受理大厅和案管中心;在派出所层面设立“一室一窗口”,即案管室和案件受理窗口。全局各派出所成立案管工作团队,按照“1+1+N”管理模式配备人员,负责接处警、受立案、办案区、涉案财物、台账管理、案件卷宗等巡查管理。目前,全局建立了103人的“1+1+N”案管团队。

明确案管工作职能。对内一站式管理,案管室负责接报警及警情分流、受理立案、办案区及入所人员安全、涉案财物保管、案件审核和办案期限监督提醒、案卷材料管理等日常执法管理工作。市公安局案管中心依托执法办案闭环优化系统,开展执法监督,使受立案工作更加规范、高效、便民、公开。对外一窗式服务,受案大厅及“案件受理”窗口统一接待报案群众,对于亲临报警的均如实进行登记并落实“五个当场”工作要求,做到“有报必登、有登必录”,确保亲临报警的案件与执法办案闭环管理系统一一对应。对于管辖不明或存在争议的,实行“首接责任制”,对疑难复杂案件,报送市局案件集体研究委员会研究决定。

固化案管工作流程。编写《执法管理标准指引》、完善《民警执法提示卡》并发放到基层所队,将基层执法工作中的“警情、人员、财物、场所、卷宗”等执法要素管理的流程标准逐项统一明确,强化所队领导的管理意识,指导培训案管人员熟练掌握工作流程、标准。同时,加强日常监督,通过“1+1+N”案管模式真正解决基层执法管理松散、低效的问题,做到执法要素有机融合统一。

打好加强执法主体建设牌,着力提升民警执法素质和能力

提升执法水平,执法主体的素质是关键。市公安局牢牢把握建设法治公安的总体目标,把加强执法主体建设提升民警执法能力作为法治公安建设的切入点,研究制定了《关于加强执法主体建设提升民警执法能力的工作意见》。以解决执法中的突出问题为导向,强化教育培训,严格监督问责,真正达到执法队伍专业化、执法行为标准化,不断提升公安机关执法水平和执法公信力。

组建教官团队开展实战执法培训。按照“干什么练什么、缺什么补什么”的要求,根据岗位必懂必会、应知应会、一岗多能、一专多才的民警职业能力和职业发展需要,推行“菜单式”培训,针对110接处警、刑事案件办理、行政案件办理、常见执法问题、交通类、涉毒类、经济犯罪类、电信诈骗类、网络犯罪类、执法信息应用、执法场所管理使用、涉法涉警舆情处置等当前执法需求,分别成立执法教官团队,贴近实战、贴近一线开展培训。

实行全警执法分级分层培训。邀请检、法、司法部门和上级法律专家开展执法专题培训;针对日常案件审核、12389和民生警务平台、投诉、信访案件中发现的突出执法问题进行讲评通报,采取以评代训的方式,开展常态会商培训。

实行跟班学习、师徒“传帮带”。安排新入职民警到法制、刑侦、治安等部门进行1个月的跟班学习,经考评合格后再从事执法工作。在此基础上,确定1名执法经验丰富、业务知识精湛的执法教官,与新警结对进行为期一年的一对一师徒式“传帮带”,确保新警尽快适应执法办案需要。

组织法律考试、鼓励执法资格考试。利用法律在线学习考试系统,组织全局民警统一考试,对各单位学习和考试情况进行全局通报排名,考试成绩列入执法质量考核。鼓励支持民警参加法律职业资格和高级执法资格考试,以考促学、以学促练,培养一批精通法律实务的专家型法律人才,最大限度地发挥人才积聚效应。

严格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在现有执法考核基础上,建立覆盖全警种的执法考核模式,加大执法考核分值,提高各单位对执法工作的重视程度。采用单位推荐、说案比武、案卷评查等方式,从全局评选十大“执法标兵”、“精品案例”,为基层民警办案提供示范引领指引服务。对获得“执法标兵”“精品案例”的民警和单位,落实奖励机制,激励民警多办案、办好案。根据上级相关执法过错追究规定,研究制定《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工作流程》,从规范执法管理着手,落实执法巡查全覆盖,对存在执法过错的直接责任人、单位主要负责人严格逐案问责,形成严谨、务实、公正、规范执法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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