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胶州支行与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公司,债权转让通知暨债务催收联合公告

山东法制报 2020-03-30 01:16 大字

借款人

青岛益友重工有限公司项目借款合同编号

2015-280人民币流动资金贷款合同

2015-281人民币流动资金贷款合同

2016-042人民币流动资金贷款合同

2016-066人民币流动资金贷款合同

本金余额1000万元2172万元1000万元78.979989万元

担保人

根据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胶州支行与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公司签署的 JHQD_DZ_2020-001号《债权转让协议》,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胶州支行已将其对下列债务人及担保人享有的主债权及担保合同项下的全部权益依法转让给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公司。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胶州支行与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公司联合公告通知各债务人、担保人及其他相关各方。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公司作为上述债权的受让方,现公告要求下列债务人及担保人,从公告之日起立即向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公司履行主债权合同及担保合同约定的偿付义务或相应的担保责任。

特此公告。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胶州支行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公司

2020年3月30日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公司

联系人:王宏磊联系电话:0535-6228956 地址:济南市市中区经七路168号

注:1、单位:人民币万元。

2、清单中的“ 担保人”包括保证人、抵押人、出质人。担保人的担保范围以生效的法律文书或合同约定为准。

3、债务人和担保人应支付给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公司的利息按照生效法律文书、借款合同、担保合同、借据计算。

4、若债务人、担保人因各种原因发生更名、改制、歇业、吊销营业执照或丧失民事主体资格等情形,请相关承债主体、清算主体代为履行义务或者承担责任。

5、若本公告清单中担保人名单出现遗漏、笔误的,并不意味着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公司对其担保责任的免除,担保人仍须按合同约定及法律规定履行担保责任。

公告清单:

民事判决书

青岛益友重工有限公司、柴娟、青岛益友锻压机械有限公司、青岛东方宏坤重工机械有限公司、贾胜、王珊珊、高如云、贾元友、青岛弘元隆坤矿山设备有限公司、诸城龙祥钢业有限公司

(2017)鲁 0281民初7553号

(2017)鲁 0281民初7554号

(2017)鲁 0281民初7555号

(2017)鲁 0281民初755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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