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存烟花爆竹拘

青岛晚报 2020-01-21 07:08 大字

本报1月20日讯1月9日上午,胶州市胶莱派出所民警走访至辖区辛庄村一处仓库时,发现有两名男子在向屋内搬运物品,纸箱上印有“烟花爆竹”等字样。民警随即上前盘查,发现二人涉嫌非法运输、储存、售卖烟花爆竹,遂将其传唤至派出所。

经查实,2019年12月,嫌疑人姜某某与李某某听说贩卖烟花爆竹经济效益可观,便想赚点“外快”。随后,姜某某打听得知胶州一家销售点出售烟花爆竹,便让李某某购进5000余元的烟花爆竹。经清点,姜某某家的仓库内共储存有各样式爆竹744封、各型烟花总计50余个。按照相关法律,胶州警方对两人作出行政拘留5日的处罚。(记者马丙政通讯员刘海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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