胶州市司法局探索“高墙之外”警示教育新模式

金胶州 2019-12-19 08:15 大字

□金胶州/我爱金胶州/金胶州数字报通讯员雷音

近年来,市司法局大力推进刑罚执行一体化建设,充分发挥派驻监狱警察在社区矫正工作中的指导作用,积极探索“高墙之外”警示教育新模式,社区服刑人员监管得到强化,社区矫正监管水平进一步提升。

阵地教育

和新媒体教育相结合

充分发挥社区矫正管理服务中心的阵地作用,利用中心宣告室、训诫室以及警示教育室等功能室,做好新接收社区矫正对象的入矫教育,开展入矫宣告、警示教育和基本规章教育。今年以来,集中开展社区矫正管理教育活动12场,参加服刑人员达147人次。

同时,运用司法行政指挥中心的远程视频会议功能开展集中警示教育、专家视频讲座,建立社区矫正微信群,通过定期发布法律法规条文和矫正正反两面典型案例、矫正对象上传语音思想汇报现身说法、播放触动心灵的社区矫正微电影等方式进行网上教育学习,实现了对社区服刑人员不间断警示教育。

巡回教育

和个别教育相结合

充分发挥派驻的监狱警察专业知识、执法经验、教育手段等优势,组织派驻的3名监狱警察,针对全市12个司法所的288名社区矫正对象,开展“高墙之外”警示教育巡讲活动。由监狱警察详细讲述监禁罪犯改造具体办法和“高墙内外”服刑的差异,结合法律法规、传统文化,通过深刻剖析收监典型案例,让矫正对象不断增强守法意识,珍惜“高墙之外”的自由。

同时,重视个案矫正,根据社区矫正对象的犯罪类型、悔罪意识、性格特点、家庭环境等具体情况,有针对性地进行个别教育。今年以来,先后走访重点人员7人次,并对态度不端正、服刑意识不强、轻微违规行为的2名社区服刑人员,由监狱警察对其进行训诫谈话,增强教育矫正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常规教育

和心理教育相结合

打破“以念代教、一念到底”的形式,严格落实分类、分阶段教育和心理教育相结合的模式。根据社区矫正对象的犯罪原因、犯罪类型、危害程度等多方面情况,实行分类管理。重点抓好并根据社区矫正对象的心理、行为特点和需求变化,将教育过程分为入矫教育、日常监管教育和解矫教育三个阶段,根据不同侧重点开展教育。

在做好常规教育的基础上,全面开展心理健康教育、个案心理咨询以及必要的心理危机干预。组织有心理矫治经验的监狱警察开设心理矫治课,引导社区矫正对象正确克服矫正过程中的矛盾心理,最大限度预防和减少社区服刑人员的重新犯罪。2019年,共组织心理辅导矫正10余人次,对2名有心理障碍的社区服刑人员进行了心理危机干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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