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没醒酒,就开车去谈生意

青岛晚报 2019-12-19 06:15 大字

本报12月18日讯17日晚9时许,同三高速公路交警大队五中队民警在辖区铁山收费站外检查时,发现轿车司机陈某涉嫌酒驾。经吹气检测,陈某体内酒精含量为46mg/100ml,属于酒后驾驶,另外陈某并未取得驾驶证。

经了解,陈某在胶州某建设工地负责绿化工作。当日上午,陈某带领工人栽种完树苗后,下午一直在饮酒聊天。直到天黑时,陈某接到朋友电话说帮忙揽了一单生意,陈某便在还没醒酒的状态下,匆匆驱车赶往西海岸。由于涉嫌酒后驾车和无证驾驶两项违法行为,交警对陈某作出罚款2000元、15日内拘留的处罚。

(记者汤臻通讯员刘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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