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为了买车,盗窃店主金项链
半岛记者张超通讯员刘海鹏报道
本报讯胶州的宝某想买车但是自己手头上的钱根本不够,于是想起楼下超市老板平常戴的金项链,便打起了歪主意,在伺机盗窃得手销赃后,第二天便交了首付买了一辆轿车,自以为“天衣无缝”的他,正在若无其事地上班时,被胶州市公安局云溪派出所抓获。
10月14日22时许,在胶州市营海工业园某公司对面宿舍楼里开小超市的孙先生,发现自己放在黑色皮质单肩包里价值三万多元的金项链不见了。“难道是让人给偷了?可是包里的现金和床上的现金都没有少啊。”王先生立刻报警。
胶州市公安局云溪派出所接到报警后,民警立即展开侦查工作。通过勘察现场,民警发现小超市的门没有遭到损坏,窗户和室内物品也没有明显翻动痕迹,很显然是奔着金项链来的。知道店主的金项链,又知道放置金项链的位置,民警断定有可能是熟人作案。在民警的提示下,王先生向民警反映一名姓宝的男子,住在小超市楼上的宿舍里,与王先生平常交往甚密,知道小超市东北角有一个用木板隔开的房间,且他发现前一天宝某提了一辆轿车。办案民警经调取周边视频监控发现,10月11日早晨6点左右,宝某在小超市周围停留观望过。据此,民警认定宝某有重大作案嫌疑。10月14日23时,民警将宝某传唤至云溪派出所。
经审讯,宝某(男,32岁,内蒙古人)如实供述了作案过程。因为孙先生就在宝某的楼下开超市,每次经过时宝某就会看到他戴在脖子上的大粗金项链,对于缺钱的宝某来说很是扎眼。10月11日早晨6点左右,宝某见楼下孙先生的小超市锁着门,便从二楼楼梯口爬到小吃部楼梯进入隔板小屋,在墙上挂着的黑包中找到金项链并将其偷走,放在自己宿舍的枕头下。12日,宝某跑到一家金店回收点销赃得款28000元人民币。13日上午便到一家车行首付购买了一辆长安轿车,并留有5000余元准备购买车辆保险。目前宝某已被公安机关依法刑事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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