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买车他惦记上别人金项链 盗窃得手销赃后立即交首付买了车,警方很快将其抓获
半岛记者张盛倩通讯员赵敬美报道
本报10月23日讯宝某想买车但是钱不够,想起楼下超市老板平常戴的金项链,打起了歪主意。盗窃得手销赃后,第二天便交首付买了一辆轿车,自以为“天衣无缝”的他被胶州市公安局云溪派出所抓获。
孙先生在胶州市营海工业园某公司对面宿舍楼里开小超市,10月14日22时许,他发现自己放在黑色皮质单肩包里价值三万多元的金项链不见了。孙先生立刻报警。云溪派出所接到报警后,民警通过勘查现场,发现小超市的门没有遭到损坏,窗户和室内物品也没有明显翻动痕迹,很显然是奔着金项链来的。民警断定是熟人作案。孙先生向民警反映一名姓宝的男子住在小超市楼上的宿舍里,与孙先生交往甚密,知道小超市东北角有一个用木板隔开的房间,且宝某前一天刚提了一辆轿车。办案民警调取视频监控发现,宝某有重大作案嫌疑。10月14日23时,民警将宝某传唤至云溪派出所。
经审讯,宝某(男,32岁,内蒙古人)如实供述了作案过程。因为孙先生就在宝某的楼下开超市,宝某看到他戴在脖子上的大粗金项链,对于缺钱的宝某来说很扎眼。10月11日早晨6点左右,宝某见超市锁着门,便从二楼楼梯口爬进超市进入隔板小屋,在墙上挂着的黑包中找到金项链并将其偷走。12日,宝某跑到一家回收点销赃得款28000元,13日上午便到一家车行首付购买了一辆轿车,并留有5000余元准备购买车辆保险。目前宝某已被依法刑事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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