怕在看守所过中秋节,马上“支付” 李沧法院开展中秋节前凌晨集中执行行动

青岛晚报 2019-09-11 06:16 大字

中秋节即将来临之际,李沧法院利用节前有利时机,开展凌晨集中执行行动。近日,李沧法院执行干警分四组奔赴市南、市北、李沧、胶州等地,对25件执行案件展开行动。此次执行行动重点针对抚养费、人身损害赔偿、民间借贷等涉民生案件。经5个小时持续奋战,拘传被执行人10名,执结案件10件,当场履行8件,达成和解2件,执结标的额32万余元。

男子被拘传妻子交钱领回

2016年6月2日,被执行人孙某驾车与案外人发生交通事故,经交警部门认定,孙某承担全部责任,案外人投保的某财产保险公司支付了部分车辆维修费,并向孙某请求赔偿。后经法院判决,孙某向该保险公司支付保险赔偿金26539元。执行立案后,执行法官多次与被执行人孙某联系未果。在当天的执行行动中,执行法官来到孙某位于李沧区四流中路附近的住处,将准备出门的孙某堵住,并拘传至法院。孙某妻子得知该案有关情况后,也主动来到法院,执行法官从诚信做人的角度,对孙某夫妇耐心引导。最终,孙某妻子当场将2万余元案款转账给申请执行人。

怕被拘留主动提出和解

申请执行人张某与被执行人王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两人交往期间产生经济纠纷,经法院调解,王某同意向张某支付欠款本金及利息25800元。执行法官受理此案后,立即对王某的财产线索进行查控,并将其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但王某一直未露面。经线索排查,当天,执行法官发现王某正处于李沧区桃园路附近的家中,于是驱车前往。凌晨5时30分,面对执行法官的突然到访,王某显得比较意外,听执行法官讲明来意后,自知理亏,乖乖穿好衣服被拘传到法院。执行法官告诉王某,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义务将对其进行司法拘留,王某主动提出与申请执行人和解。考虑到被执行人的困难,念及多年感情,申请执行人同意和解。王某联系亲人送来5000元当场支付,剩余欠款约定于10月底前支付完毕。

听到“风声”赶紧支付抚养费

“听朋友们说法院正在抓老赖,如果不还钱,中秋节就要在看守所里过,我这就去法院把钱交上。”被执行人荀某给执行法官打完电话,当天上午就带着7200元抚养费来到法院。在该起抚养费纠纷案件中,法院判决荀某每月支付抚养费600元,但一年来荀某某一直未履行。

执行过程中,荀某以各种理由拖延,并拒接执行法官电话。在本次执行行动的威慑下,荀某主动联系执行法官要求还款,支付了拖欠一年之久的抚养费,并积极与申请人协商,为孩子单独办理一张银行卡,以后抚养费按月及时支付。青岛晚报/掌上青岛/青网记者梁超通讯员张清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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