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金大洋乳业被罚238万元 固体饮料冒充特医奶粉被处以警告,目前已缴纳第一期罚没款

半岛都市报 2019-08-26 02:48 大字

半岛记者李红梅

8月24日下午,青岛市黄岛区市场监管局通报青岛金大洋乳业有限公司案件相关情况,称该局8月7日对涉事企业生产经营标签不符合食品安全法规定的食品等违法行为依法下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8月22日涉事企业已缴纳第一期罚没款。

此前,新京报报道“固体饮料冒充特医奶粉潜入医院商店,瞄准过敏婴幼儿”,涉事企业包括注册地址位于青岛市西海岸新区王台镇的青岛金大洋乳业有限公司。

随后,半岛记者以过敏患儿家长的身份,对青岛部分医院及周边药房、母婴店进行实地走访调查发现,金大洋乳业涉事产品已经难觅踪影,但仍有多款固体饮料打着“特医食品”的旗号公开售卖。为此,半岛都市报刊发报道《当心!这些“特医奶粉”别给孩子喝》,引发青岛市场监管部门关注,多家商户被责令整改。

已缴纳第一期罚没款

上述通报称,相关报道引起社会关注,青岛市黄岛区市场监管局对该事件高度重视,对青岛金大洋乳业有限公司进行核查后,予以立案调查。“调查终结后,我局于7月15日向涉事企业送达了《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涉事企业于7月16日向我局提交了听证申请。7月30日,我局依法组织了听证会,充分听取了涉事企业的意见。”

8月7日,青岛市黄岛区市场监管局对青岛金大洋乳业有限公司生产经营标签不符合食品安全法规定的食品等违法行为依法下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半岛记者查询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发现,青岛金大洋乳业有限公司因虚假宣传、发布广告涉及疾病治疗功能、违反食品安全法规等违法行为,被青岛市黄岛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处以警告,罚款238.8265万元,没收违法所得和非法财物2.151215万元。

通报还称,青岛金大洋乳业有限公司于8月16日向青岛市黄岛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提交了分期缴纳罚款的申请,并于8月22日缴纳第一期罚没款。

青岛市黄岛区市场监管局表示,感谢各级媒体对其工作的监督。“我局作出的行政处罚,事实清楚、证据充分、定性准确、程序合法,罚款数额符合法律规定。”

官网信息显示,青岛金大洋乳业有限公司位于胶州湾畔,是集科工贸、进出口于一体的综合性生产企业,在原青岛牧工商联合总公司胶南乳品厂的基础上改制而成。公司品牌包括贝儿康、婴儿康、安儿康、海滨、爱贝儿等。

值得注意的是,在被送达《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之后,7月25日~27日,金大洋乳业仍以“青岛金大洋特殊医学用途食品有限公司”的身份,携手系列产品亮相2019年上海CBME孕婴童展。

曾坚称“生产合规、合法”

青岛市黄岛区市场监督管理局5月16日通报称,经初步调查,青岛金大洋乳业有限公司涉嫌标签违规,已责令其立即停止生产经营并召回售出的违规产品,对库存涉嫌违规产品予以查封进行抽样检测。下一步将根据调查和检测情况,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陷入违规销售产品风波之后,青岛金大洋乳业有限公司将其官方微信公众号名称从“金大洋功能营养”更改为“金大洋特能营养”。5月24日,金大洋再次发布公告称,公司开展了为期10天的自查自纠工作。检查结果显示,公司生产的黄疸期小肽配方粉固体饮料、多种食物蛋白过敏期氨基酸固体饮料、乳蛋白过敏期小肽配方粉固体饮料的生产合规、合法。

金大洋乳业在公告最后还称,“愿同一切冒充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名称、属性、特征和违反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生产、经营规范的行为进行坚决斗争”。不过,对于涉事产品是否取得特医食品注册资质、企业是否具备特医食品生产资质、固体饮料冒充特医食品售卖等关键性疑点,金大洋在公告中均未提及。

半岛记者多次拨打金大洋官网咨询电话,但始终无人接听。6月4日,黄岛区市场监管局工作人员告诉半岛记者,已经对金大洋涉嫌虚假宣传以及存在欺诈消费者行为立案调查,正在依法依规走程序,还没有形成调查结果,金大洋上述公告属于企业自主行为,是其自说自话。

6月6日,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发布《关于查处宁波特壹食品有限公司和青岛金大洋乳业有限公司违法违规行为的通报》,青岛市黄岛区市场监管局依法查封扣押青岛金大洋乳业有限公司生产的“特能舒安”多种食物蛋白过敏期氨基酸配方粉等5款产品862罐及包装罐182771个。目前,已经责令该公司立即停止发布涉嫌虚假宣传的信息,停产整改并立即召回相关产品,对其涉嫌违反食品安全法、广告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形立案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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