步步设套专骗微商
“正常做了一家毛巾厂的微商代理,却发现被骗了8000多元钱。”今年3月底,胶州市做微商的全职妈妈张女士到胶州市公安局中云派出所报案。胶州市公安局马上组成由刑侦大队、网警大队、中云派出所精干力量的专案组,经过一个多月侦破,远赴贵州、重庆等地将这一诈骗团伙的11名成员抓获归案。经过初步审讯,受骗的不仅是胶州市的张女士,自2018年11月开始,该团伙以全国各地的微商群体为作案目标,以贩卖毛巾为幌子,诈骗微商代理费,共作案127起,涉案价值达到50余万元。
—— 案发——
掉进陷阱微商被骗8000多元
胶州市民张女士是一名全职妈妈,平时在微信朋友圈里卖些小商品贴补家用。今年年初,她通过微信结识了一名也自称微商的高姓女子,两人一来二去熟络起来,就聊起了通过微信卖毛巾的生意,张女士很快被拖进了一个几百人的购物群,面对精致的产品照片,加上架不住人多氛围热烈,张女士逐步陷入了一个精心编织的“代理陷阱”。
“我一直非常谨慎,但不知怎么回事就渐渐陷了进去,甚至被骗的时候还以为自己是经营失误。”5月24日,在胶州市公安局中云派出所内,张女士向早报记者讲述被骗的过程。她说,自己对电信网络诈骗早有耳闻,也听说过一些诈骗的套路,但怎么也没想到看似正常的微商代理流程就出问题了。
张女士说,她在朋友圈里发了毛巾的推销图片后,有一个名称是“足疗店”的人联系她,说要买两盒这种毛巾,张女士很高兴,就联系“毛巾厂”的微信号,进而根据对方的一步步指引,先将256元的货款打给对方一个财务账号,“毛巾厂”发货,“足疗店”收货付款,“毛巾厂”当天就返还给张女士316元钱,这样张女士一下赚了60元。“微商很多都是这样的流程运作,所以当时没多想,就觉得这条线很可靠。 ”张女士说,特别是对方是个公司的财务账号,不是个人,更让人放心。
过了没几天,“足疗店”再次联系张女士,说毛巾很好用,想把店里的毛巾全部换成这种,大约需要4000多元的货。“我当时略微迟疑了一下,想把‘足疗店’直接介绍给‘毛巾厂’,让他们自己交易,‘足疗店’也能实惠一些,但‘毛巾厂’却说微信受限制不能加人了,而‘足疗店’也说不愿意加‘毛巾厂’,不愿意成为代理之类的,整天发朋友圈、开会等。”张女士说,她在“毛巾厂”的劝说下,考虑做个代理,还能从中赚钱。对方很快发来了一张表格,分别是 “总代”“核心”“特约代理”价格,每个级别价格不同。
没想到,后来8000多元的代理费转过去了,按照约定,“足疗店”收货后,“毛巾厂”就应返还这8000多元代理费,同时还有赚到的利润。但事与愿违,张女士等到的是被“毛巾厂”和“足疗店”都拉进了黑名单。
—— 讲述——
组团诈骗 用一部手机“创业”
“就是专门针对微商研究了这个套路,偶尔我们也会买些便宜的毛巾发点货,都是为了骗更多人。 ”在胶州市看守所,记者见到已被依法刑事拘留的23岁犯罪嫌疑人彭某,他是这个11人的诈骗团伙的“带头大哥”。他交代,这11人都是自己的朋友和亲戚,他们本想一起“创业”,但最后走了歪路。根据办案民警介绍,这11个人的团伙最初是4人,后来因为分赃不均等原因,“裂变”成3个小团伙,分布在贵州和重庆等地方。
“第一步,我们参与诈骗的每个人都申请一个微信号,这个微信号昵称都是叫‘某某妈妈’以及‘某某毛巾厂’等,因为做微商的人大部分都是女性,这样的昵称可以更好地和被骗的人接触,这个微信号我们行内术语叫 ‘大号’。”彭某说的大号,负责在微信朋友圈内发提前准备好的毛巾照片,在网上让其他微商帮他们互发朋友圈。同时他们还准备好了另外一些微信号码,这些号码的昵称都是“某某足疗”,被称为“小号”。 “大号”会把已经帮忙发朋友圈的微商拉到一个临时群里,“小号”就在这个群里加微商为好友。
用“小号”加上微信好友后大概两三天的时间,嫌疑人开始用“小号”跟微商联系,咨询购买毛巾事宜,这时候微商就会联系诈骗团伙的 “大号”,说有人要买毛巾,让双方互加好友。“这个时候我们就用事先准备好的脚本和微商谈,我们会告诉微商最近微信加人频繁被限制了,加不了人了,麻烦微商帮忙传达一下。然后有的微商就愿意帮我们传达,我们就继续下一步,不愿意帮我们传达的我们就再和她们谈谈,尽可能把这些微商绕进来,让她们继续按照我们的套路走。 ”彭某交代。
彭某交代,他们不会给受害人考虑和查证的时间,他们会安排“小号”假装催问微商是否可以付款,有的微商比较谨慎最终会放弃,但有些微商警惕性不强就会上当。 “大号”会直接把提前准备好的所谓的“财务”的微信发给微商。
最后诈骗成功后,就将被骗的微商拉入黑名单,从此失踪。
—— 行动——
转战三地胶州警方抓获11人
专案组民警李瑞对记者说,接到张女士的报警后,中云派出所立即将有关案情进行上报,经过初步判断,这是一个有高度组织性的诈骗犯罪团伙,这引起了胶州市公安局的高度重视,一个由刑侦大队、网警大队、中云派出所精干力量组成的11人专案组正式成立进行专案攻坚。
胶州市公安局网警大队民警刘正大说,经查初步确定,犯罪嫌疑人位于贵州贵阳市、毕节市以及重庆三个地方,专案组民警立即前往贵州、重庆等地开展先期的侦查落地工作。
“经过当地警方的配合,两组专案民警最终分别确定了两个据点的位置和犯罪嫌疑人的身份。 ”胶州市公安局中云派出所副所长李伟说,4月10日,他带领一路专案民警来到贵州省金沙县某小区地下车库内对嫌疑人员彭某驾驶的车辆进行蹲守,并成功抓获彭某及其团伙成员欧某成(男,21岁,贵州省金沙县人),之后在该小区某民居内抓获团伙成员黄某强(男,28岁,贵州省金沙县人)、欧某庆(男,20岁,贵州省金沙县人)、杨某恩(男,32岁,贵州省金沙县人)、曾某勇(男,20岁,贵州省金沙县人)。与此同时,另一路民警在重庆市璧山区公安局工作人员的配合下,在位于重庆市璧山区壁城街道某民居内,抓获诈骗团伙成员梅某(男,26岁,贵州省修文县人)、郑某富(男,27岁,贵州省息烽县人)、杨某(男,26岁,贵州省息烽县人)、严某云(男,26岁,贵州省修文县人)。
犯罪嫌疑人到案后,民警进行了初步审查,经查实,自2018年11月开始,该团伙以全国各地的微商群体为作案目标,以贩卖毛巾为幌子,诈骗微商代理费,共作案127起,涉案价值达到50余万元。目前,10名团伙成员被依法刑事拘留,一名女性犯罪嫌疑人因在哺乳期被依法取保候审。
记者 孙启孟 通讯员 刘海鹏 摄影报道
警方共抓获11名犯罪嫌疑人。
警方将犯罪嫌疑人押解回胶州。
犯罪嫌疑人彭某在接受审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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