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召开胶州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的决定 (2018年12月27日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14次会议通过)

金胶州 2018-12-28 07:55 大字

胶州市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14次会议决定:胶州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于2019年1月7日至1月9日召开。

建议会议的主要议程为:

(一)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工作报告;

(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胶州市2018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19年计划(草案)的报告,审查、批准胶州市2018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与2019年计划;

(三)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胶州市2018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19年预算(草案)的报告,审查胶州市2018年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和2019年预算(草案),批准胶州市2018年市级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和2019年市级预算;

(四)听取和审议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

(五)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六)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七)选举事项;

(八)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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