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云派出所:跨省破获入室盗窃

金胶州 2018-10-31 09:30 大字

□金胶州/我爱金胶州/金胶州数字报通讯员张振

近日,市公安局中云派出所接到辖区居民匡先生报警称,其家中发生入室盗窃案,放在主卧室衣柜内价值3万元的金首饰(两条金项链、一对金戒指、一条金手链、一个金貔貅)被盗。

接报后,中云派出所立即组织警力展开调查,民警通过调取案发地视频监控录像后,发现:案发时间段有两名男子从一辆轿车上下来,并刻意戴上了口罩、帽子进行乔装打扮,过了没多久两名男子便返回车中离开现场。经调查,民警发现:该车挂江苏牌照,离开胶州后一路往江苏连云港方向逃窜。

根据调查,民警掌握了一定线索并最终确定三名江苏籍男子有重大作案嫌疑。为侦破此案,办案民警长途跋涉三次到江苏开展侦查工作,驱车行驶2000余公里,在连云港市进行走访布控、加班加点、侦查取证多达一月之久。由于嫌疑人狡猾多端,导致线索几次中断,即使困难重重,办案民警并未轻言放弃,白天走访布控,晚上汇总情况,始终没有放弃抓捕。

7月21日,办案民警根据嫌疑人作案时所驾驶的车辆锁定了该车驾驶员犯罪嫌疑人王某某,并查出王某某就住在江苏省灌南县某一小区内。办案民警迅速出击并联系当地警方在嫌疑人王某某居住小区进行架网布控,经过三天的蹲点守候,终于在犯罪嫌疑人王某某家中将其抓获。

经审讯,犯罪嫌疑人王某某对其伙同另外两名犯罪嫌疑人潘某某、黄某某实施入室盗窃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根据线索,民警又前往犯罪嫌疑人可能藏匿之处实施抓捕,但未发现该二人踪迹。另一边,办案民警在灌南县警方的协助下,一直对该二人的家属、亲戚朋友耐心劝导,希望二人能在亲情的感召下早日自首。10月10日,犯罪嫌疑人潘某某、黄某某在家人的陪同下来到灌南县公安局投案自首。

10月11日,中云派出所民警会同刑侦大队从江苏省连云港市将犯罪嫌疑人潘某某、黄某某带回。经审讯,犯罪嫌疑人王某某、潘某某、黄某某如实供述了在胶州市入室盗窃金首饰,涉案价值3万元的犯罪事实。

目前,犯罪嫌疑人王某某、潘某某、黄某某已被依法刑事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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