胶州市检察院荣获“全国检察宣传先进单位”称号

金胶州 2018-10-10 07:36 大字

□金胶州/我爱金胶州/金胶州数字报

通讯员丰建平丁彩彩

近日,在第十六届全国检察长论坛上,市检察院被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日报社联合授予2018年度“全国检察宣传先进单位”称号。

近年来,市检察院高度重视检察宣传工作,始终坚持把检察宣传工作当做“一把手”工程和品牌工作来抓,充分运用“3+”工作法推动检察宣传工作创新发展,发出胶检最强音、打造胶检新名片。

“兴趣+制度”,培养检察宣传“笔杆子”。在全院挑选文字功底较强,(下转第二版)(上承第一版)爱好写作的青年干警成立文宣小组,激活青年干警撰写宣传稿件的热情和激情,营造“唱响检察声音、讲好检察故事”的良好氛围;采取“请进来+走出去”的方法,激发干警参与检察宣传工作积极性,提高干警写作水平。

“沟通+渠道”,用好检察宣传“话筒子”。注重加强与媒体的沟通交流,建立“新闻发言人”制度,通过加强与《检察日报》《山东法制报》《山东检察》和正义网、大众网等媒体的沟通与交流,不断拓宽宣传渠道,增加宣传辐射面,形成“一体化、全方位”检察宣传格局,及时将检察工作中的特色做法、亮点经验、先进人物事迹宣传出去。

“互联网+检察”,搭起检察宣传“桥梁子”。及时把握新媒体快速发展契机,在全省率先建成集音视频编发、后期制作于一体的“新媒体工作室”。该院充分发挥“两微一端”检察宣传“矩阵”作用,把检察工作中的典型案例、好人好事结合网络热点事件、网络流行语创作成老百姓喜闻乐见的形式推送出去,展示胶州检察的良好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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