胶州市法院扎实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金胶州 2018-09-11 08:09 大字

自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开展以来,市法院严格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加强组织领导、突出打击重点、积极营造氛围,全力以赴打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截至8月份,市法院共审结涉恶势力案件4件,绝大多数被告人认罪认罚,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加强组织领导,提高政治站位。将扫黑除恶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列为院党组会议常规议题,先后召开6次党组(扩大)会,及时传达学习上级相关文件精神,充分认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要意义。成立了由院长任组长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研究制定工作方案、明确各部门分工,统筹协调解决审判中的具体问题,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深入开展

明确工作重点,配强审判力量。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作为法院工作的重中之重,对公诉机关起诉的涉黑涉恶案件重点审查、优先办理、精心调度,依法从严、从快审理涉黑涉恶刑事案件。加强专业力量建设,选派政治过硬、业务精通、纪律严明、作风优良的骨干力量承担审判任务,先后召开4次刑事审判专项培训会,集中学习刑法、相关司法解释及两高两部《关于办理黑恶势力犯罪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对黑恶势力犯罪的案件类型、法律适用、裁判标准、量刑尺度等统一明确。注重对相关案件犯罪工具、违法所得的处理,充分利用好资格刑、财产刑,降低再犯可能性,确保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

加强沟通协调,形成工作合力。及时向市委、市委政法委汇报专项斗争实施方案、相关案件进展情况等,积极争取工作支持。主动与上级法院沟通,汇报案件审理中遇到的法律适用、裁判尺度等问题,争取有力的办案指导。推进与公安、检察、纪委监委机关联动,建立健全扫黑除恶联合会议制度和重大黑恶势力犯罪案件会商机制,共同交流探讨解决问题对策,切实形成扫黑除恶的强大合力。加强对信访案件、职务犯罪案件、涉众型经济犯罪案件的排查梳理、串并分析,深挖涉黑涉恶线索,并及时向公安、检察、纪委监委机关反馈。

广泛宣传引导,营造舆论氛围。在诉讼服务中心大屏幕滚动播出扫黑除恶工作专题宣传、制作并发放宣传册近300余份。灵活运用“互联网+”司法宣传手段,在官方网站、微信、微博等网络阵地上开展专题宣传30余篇。密切跟进案件审理进度,适时选取社会影响大、群众关注度高的重大典型案件,通过庭审直播、微博直播、集中公开审理等方式,全方位展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成效。高度重视舆情引导,完善专项舆情应对处置应急机制,及时引导和化解舆情风险,努力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深入持续开展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本报通讯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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