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危房改造 让贫困户心里敞亮

金胶州 2018-05-30 00:00 大字

走进胶莱镇周家河套村村民于立义家中,只见屋里屋外都是新铺的水泥地面,刚吊好的顶棚,新换的塑钢门窗,显得格外宽敞明亮。“原先住的三间屋还是父母那一辈儿盖的,有三四十年的光景了,都是土地面,逢雨天屋顶漏水,老木头窗户也烂了,冬天透风,夏天进苍蝇、蚊子。”于立义说。

于立义今年82岁,独身一人居住,既是该村的建档立卡贫困户,也是村里的低保户。“能住这么好的屋多亏了好政策!”老人连声说。他提到的“好政策”,就是目前我市在8个镇办展开的农村危房改造工程,该工程属于今年的政府实事。据了解,自2009年以来,农村危房改造连续多次列入年度政府实事,截至2017年底,共计改造农村危房4257户。今年,将在胶北街道、九龙街道、李哥庄镇、胶莱镇、胶西镇、里岔镇、铺集镇、洋河镇8个镇办改造191户,均为农村现有建档立卡贫困户、分散供养特困人员、低保户和贫困残疾人的危房。

据悉,农村危房改造工程由市建设局负责牵头,各镇办具体负责实施,以解决农村困难群众的基本居住安全问题为目的,围绕“政府引导、农户自愿、因地制宜、科学规划”的原则,瞄准最贫困的村、最困难的群众、住房最危险的农户,推动农村基本住房安全保障制度建设。

“自2009年实施农村危房改造工程以来,已经形成了一套较为成熟完备的程序。”市建设局村镇办负责人介绍,一是严把对象准入关和操作程序关,按照“优先帮助住房最危险、经济最贫困农户解决最基本安全住房”的原则,扎实做好改造对象的审核选定工作,真正解决贫困人口住房最危险的问题,确保危房改造对象确立的公平公正公开;二是在施工过程中,控制建设标准,严把质量关。今年危房改造均采取修缮加固形式的,工程质量严格按照《农村危房改造最低建设要求》实行,改造后住房须建筑面积适当、主要部件合格、房屋结构安全和基本功能齐全。在确保主体结构安全的基础上,危房外装修严格按照“五统一”的标准建设,

(下转第二版)(上承第一版)即:门牌标识统一、内外墙粉刷颜色统一、吊顶统一、门窗更换统一、地面硬化统一;三是在补助资金的使用上,实行专项管理、专账核算、专款专用,危房改造补助资金按照每户15500元的标准,对各镇办危房补助资金发放情况进行跟踪监督,确保农村危房改造工作规范有序进行。四是健全管理制度,严把验收关。工程竣工实行“三级验收”,即:“镇验收、市抽验、青岛市复核验收”,凡是质量安全不达标的,一律不允许验收过关,不准交付使用。

目前,承担农村危房改造任务的8个镇办均已完成农村危房改造工作的公示、鉴定等前期工作,进入施工阶段。截至5月底,57户开工建设,17户已完成改造,预计在10月底前完成年度改造任务。“下一步我们将加快改造进度,严把改造质量,争取早日完成改造任务,切实改善农村困难群体的居住环境。”市建设局村镇办负责人说。(孙思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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