胶州市农业局关于办理《农药经营许可证》工作的通告

金胶州 2018-04-19 08:01 大字

为贯彻落实《农药管理条例》,做好农药经营许可工作,根据《农药经营许可管理办法》及《山东省农药经营许可审查细则(试行)》的具体要求,特通告如下:

一、办理范围

1.胶州市辖区内从事农药(限制农药除外)批发、零售的;

2.在胶州市辖区内从事农药对外贸易的,包括农药企业成立的独立农药外贸经营单位。

以下企业(公司)可不办理农药经营许可证:

1.农药生产企业直接从事农药对外贸易,且对外销售本企业生产的农药的;

2.农药生产企业在其生产场所范围内销售本企业生产的农药,或者向农药经营者直接销售本企业农药的;

3.经营卫生用农药(农药登记为卫生农药)的。

二、办理提交材料

申请办理《农药经营许可证》,应当向胶州市农业局提交以下纸质材料2套,并按顺序装订成册,同时提供电子文档。

1、农药经营许可证申请表;

2、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3、经营人员的学历或培训证明等基本情况;

4、营业场所和仓储场所所有权或租赁证明材料;

5、营业场所和仓储场所地址、面积、平面图等说明材料及相关照片;

6、计算机及农药管理系统、可追溯电子信息码扫描设备、安全防护、仓储设施等清单及照片;

7、有关管理制度目录及文本;

8、申请材料真实性、合法性声明。

三、办理时限

自2018年4月25日起,符合条件的经营者可到胶州市农业局(胶州市行政服务西楼821室)进行办理,服务指南、相关表格可到胶州政务网(http://www.jiaozhou.gov.cn/)部门政务公开专页市农业局信息公开目录中下载。2018年8月1日起,必须取得农药经营许可证进行农药经营活动。

四、咨询电话

胶州市农业局 82206193

胶州市农业局

2018年4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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