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驾来处理交通违法被当场拿下

半岛都市报 2018-03-15 11:37 大字

半岛全媒体记者鲍福玉周茂平通讯员王海涛姜鲁报道

本报3月13日讯12日下午2时许,胶州交警大队来了一位特殊的驾驶员,在处理交通违法的过程中,窗口民警闻到驾驶人杜某身上有酒味,于是便询问杜某是否喝酒,有没有开车。杜某非常肯定地回答没有喝酒也没有开车,出门后杜某小心翼翼观察四周,当确认没有人跟随时,迅速上车准备开车离开,执勤民警赶紧上前将其阻拦下来,民警对杜某进行酒精呼气检测酒精含量为39.4mg/100ml,属于酒后驾驶。根据相关规定,驾驶人杜某因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以罚款1000元,记12分,暂扣驾驶证6个月的处罚,由于杜某的驾驶证还在实习期,对其驾驶资格予以注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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