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限行让路暴走团” 体现城市治理善意
从8月25日晚6点半开始,青岛交警市南大队每天都将对八大峡广场东侧的几条道路进行分时段封闭,禁止机动车行驶,而供市民和几个“暴走团”步行,这样的举措是否合适,引发社会激烈讨论。青岛交警市南大队胶州湾隧道中队中队长纪尚松昨日表示,之所以实施将部分道路进行分时段封闭,供“暴走团”等活动,是经过了多次调研所决定的。(8月27日《北京青年报》)
青岛市对部分机动车道进行封闭限行管制,供市民和“暴走团”锻炼身体使用,立刻引起无数网友热议。此前有媒体质疑“限行让路暴走团”不合理不合情,是对“暴走团”抢占车道的绥靖政策,有纵容违法行为的感觉,会激化更多矛盾,但是从青岛交警的回应看,“限行让暴走团”有法有据,且经过多次调研和上级批准,显然符合程序正义原则,并非拍脑袋乱作为。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九条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根据道路和交通流量的具体情况,可以对机动车、非机动车、行人采取疏导、限制通行、禁止通行等措施。遇有大型群众性活动、大范围施工等情况,需要采取限制交通的措施,或者作出与公众的道路交通活动直接有关的决定,应当提前向社会公告。”可见,青岛警方有权对八大峡广场的道路进行封闭限行管理。
比如很多城市在举办马拉松比赛、大型社会考试时,也会对道路进行封闭限行,就是出于维护交通安全秩序,提前管控车流、人流,以避免出现交通拥堵、意外事故等情况。“暴走团”亦属社会群体活动,参与人群众多,对城市交通秩序有一定的影响,进行道路临时限行,也是以安全为考量。而且,该路段的限行时间为晚上6点半到9点钟,时间段并不长,加之都是断头路,平时车流量就很少,对交通影响很微小。
可见,“限行让暴走团”不仅满足了大妈大爷锻炼身体的实际需求,也将车辆与人群分隔开,互不干扰,维护了交通安全秩序,对社会影响很小,考虑了多方因素,乃是城市治理的典范。表面上看,这是警方对“暴走团”的绥靖,实则是基于以人为本的原则,社会治理非常复杂,不能执迷于简单化思维,以非黑即白的眼光去看待问题,就会堕入“一刀切”的困境,妨碍找出合理的解决之道。
社会群体的诉求各不相同,车有路权,人也有路权,不能过于倾斜某一方,而刻意压抑另一方,应求同存异,适当妥协,探索出合理的利益平衡点。“暴走团”是市民的健身方式,反映出社会经济发展后,市民对休闲健身的欲求,应理解和支持。在城市可供健身活动的公共空间不足的环境下,有条件的释放道路空间资源,限时供“暴走团”使用,乃是具有积极意义,亦体现城市治理的善意。□江德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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