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庄浪查处贩卖成品油黑窝点

平凉日报 2017-04-30 06:02 大字
□本报记者柳娜

面对非法经营成品油的高额利润,一些不法分子竟干起了非法倒卖成品油的勾当。昨日,记者从庄浪县有关部门获悉,庄浪县查获一起违法贩卖成品油黑窝点,查处违法经营的柴油700多公斤,甲醇13吨。

4月17日,有群众报警称,有一辆可疑流动加油车进入了庄浪朱店镇沿河边一家隐蔽的院落中,此处疑为一家非法售油窝点。随后,朱店派出所干警在第一时间来到该窝点。经现场勘查发现有柴油700多公斤,甲醇13吨左右,看门人员一名。4月20日早晨,该窝点老板返回现场时被留守干警抓获。经查,该老板为冯某,现年23岁,家住陕西子洲县,农民,于3月15日在此租用一倒闭养兔厂院落,后购置油罐储存柴油和甲醇进行销售。办案民警告诉记者,这类非法销售点没有任何消防措施,销售人员自身素质也不高,从来不参加相关的消防安全培训,而他们销售的成品油价格比市场价格低5%左右,利润却高出5%至10%。此外,他们还不交税,涉嫌偷税,对成品油市场的正常经营秩序造成了很大的冲击。

据办案民警介绍,依照国家相关规定,成品油的经营须取得《成品油零售批准证》、《工商营业执照》及《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等相关证照。但在朱店派出所民警查获的黑窝点中却是无证无照经营,“全部都是无证经营,没有合法手续。”

据了解,成品油的批发不受限制,只要达到一定数量,谁都能从油品批发公司取得成品油。办案民警介绍,这些非法销售商一般都是从炼油厂或者小作坊批发成品油,而混乱的进货渠道也造成这些成品油的质量无法保证。

“这些非法销售点如果是从正规炼油厂进油还好,要是从小作坊进就存在很大的质量问题,作为顾客是没办法区分油质的。”办案民警表示。

警方提醒,汽油属于危险易燃物品,不宜私自放置甚至私售,一旦发生火灾,后果将不堪设想。经营者需要具备严格的消防安全条件方可操作,而且必须经过相关部门严格审批,否则一旦操作不当或遇明火、高温都会酿成起火爆炸的恶性事故,希望市民遇到此类违法现象时,及时拨打110和119举报。

目前,冯某已被刑事拘留,涉案物品已被扣押做移除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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