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建全国文明城市 诚信经营亮信用”活动倡议书
“创建全国文明城市 诚信经营亮信用”活动倡议书
全市广大企业及个体工商户:
为助力平凉市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大力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提升市场主体诚信意识,建设诚信守法的市场环境。现倡议全市各企业及个体工商户等市场主体积极参与“创建全国文明城市,诚信经营亮信用”活动。
一、诚信为本,守法经营。树立“以诚实守信为荣、以见利忘义为耻”的诚信守法理念,弘扬诚信精神,坚守职业道德标准,诚实守信,以诚兴商。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行业标准,主动公开各类投诉举报电话,以实际行动营造诚信守法的市场环境。
二、主动承诺,接受监督。积极在“信用中国(甘肃平凉)”网站开展信用承诺,公开公示,自愿接受全社会的监督。倡议全市各企业及个体工商户按照行业协会、商会等统一制定的行业自律承诺格式文本,作出承诺,并在“信用中国(甘肃平凉)”网站上公示。
参与方式:请登录“信用中国(甘肃平凉)”网站(http://credit.pingliang.gov.cn/),“创建全国文明城市,诚信经营亮信用”专栏。
三、提供报告,核查记录。在开展各类商业活动时主动提供(索要)“信用中国(甘肃平凉)”网站出具的信用报告,或登录“信用中国(甘肃平凉)”网站核查信用记录,让合作伙伴、消费者等更加详细了解合作对象的信用状况,增强互信。
让我们携起手来,同心协力,为建设绿色、开放、兴业、安宁、幸福新平凉贡献信用力量!
附件:诚信守法经营承诺书
平凉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1月7日
诚信守法经营承诺书
承诺单位: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为助力平凉市文明城市创建,加强企业诚信自律,营造诚信守法市场环境,我单位公开向社会郑重承诺:
一、依法经营,诚实守信。严格依照法律法规和标准,履行经营者法定义务,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积极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交易原则,不以欺诈牟利,不取不义之财。
二、信守合同,公平交易。严格履行承诺,信守合同。遵循公平、公开、公正原则,不欺诈、哄骗和损害消费者与用户利益。
三、保证质量,文明服务。确保商品和服务质量符合标准,不生产经营假冒伪劣商品,坚持文明经商、热情服务、礼貌待客。
五、接受监督,强化自律。自觉参加各类公益活动,积极承担社会责任。自愿接受社会各界对本单位经营活动的监督。
承诺单位:(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签章)
承诺日期:
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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