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凉市旅游产业发展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平凉市优秀文艺作品及优秀社会文艺团体年度评选奖励、扶助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部门:
按照平凉市旅游产业发展协调领导小组印发的《平凉市优秀文艺作品奖励办法》《平凉市优秀社会文艺团体奖励扶助办法》有关精神,决定组织开展平凉市优秀文艺作品及优秀社会文艺团体年度评选奖励、扶助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和对象
按平凉市旅游产业发展协调领导小组文件(平旅领发〔2019〕6号)印发的《平凉市优秀文艺作品奖励办法》和《平
凉市优秀社会文艺团体奖励扶助办法》执行。
二、时间安排
1.申报。(2019年12月11日-12月25日),符合申报条件的文艺作品和社会文艺团体按属地范围和规定的时间,向县(市、区)文旅局申报;市直申报文艺作品和社会文艺团体的个人或单位,可登录平凉市门户网站、平凉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网站及“平凉文旅”微信公众号下载相关文件及申报表,向市文旅局艺术科申报。
2.初审。(2019年12月26日-2020年1月6日),县(市、区)文旅局负责收集整理初审。市直文艺作品及和社会文艺团体由市文旅局艺术科初审。
3.复审。(2020年1月7日-1月16日),通过市、县(市、区)文旅局初评的文艺作品和社会文艺团体,填写《平凉市优秀文艺作品奖励申报表》、《平凉市优秀社会文艺团体奖励扶助申报表》,签署推荐意见加盖单位公章,报送平凉市优秀文艺作品及社会文艺团体奖励评审领导小组办公室(平凉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平凉市优秀文艺作品及社会文艺团体奖励评审办公室对申报项目进行复核汇总后,组织由行业内专家组成的资格认定委员会进行评审,评审结果由奖励评审领导小组审定后,确定奖励、扶助名单,在市内媒体发布公告,并进行奖励、扶助。
三、其他事项
1.各县(市、区)文旅局务于2020年1月7日前将初审报告和申报资料报送至市文旅局艺术科,逾期不予受理。
2.县、(市、区)申报资料包括申报表、证明资料和U盘。上报纸质版申报表3份,以A4纸张双面打印;上报纸质版相关证明资料1份;上报电子版U盘1个,包含由县、(市、区)文旅局上报的所有电子版申报表和证明资料,以及广播、影视、音乐类作品。
3.市直纸质版申报资料要求与县、(市、区)纸质版申报资料要求一致,市直电子版申报资料可直接发送至艺术科电子邮箱。
4.申报文艺作品的个人需提供作者身份证复印件,申报社会文艺团体的单位需提供在文旅、文联、民政部门登记或注册的法人证书、批复文件。
5.报送地址:平凉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艺术科(平凉市文广新闻中心1011室)
联系人:邹海洋
联系电话:0933-8211122
电子邮箱:745652101@qq.com
附件:1.平凉市优秀文艺作品奖励申报表
2.平凉市优秀社会文艺团体奖励扶助申报表
平凉市旅游产业发展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代章)
2019年12月11日
附件下载:附件1 平凉市优秀文艺作品奖励申报表.docx附件下载:附件2 平凉市优秀社会文艺团体奖励扶助申报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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