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凉城区居民供热价格调整听证会召开
10月10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及《甘肃省价格听证目录》等有关法律法规,平凉市组织召开平凉城区居民供热价格调整听证会,24名听证会参加人,以及听证人、旁听人员和新闻媒体记者参加了会议。听证会参加人中,人大代表2名、政协委员2名、居民消费者代表10名、政府部门及社会有关方面人员10名。
平凉城区热电联产集中供热工程于2012年5月开工建设,11月开始供热。到2017-2018供热季供热量达到518.54万吉焦,供热入网面积达到了1206万平方米,实际供热面积1010.74万平方米,其中居民707.5万平方米,非居民303.24万平方米。现行供热价格是2014年制定的,居民为17.5元/平方米,非居民为21.5元/平方米。
平凉城区集中供热工程运行以来,有效解决了城区原分散燃煤锅炉供热不稳定、供热质量不达标、环境污染大等问题,供热质量有了大幅度提高,空气和环境质量得到明显改善。但随着供热面积的不断扩大,供热工程投资和运行管理费用不断增加,工程建设和运行过程中出现了许多困难和问题,加之成本价格倒挂,企业处于亏损运营状态,已严重影响城区正常供热。对此,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采取多种措施,组织有关部门在改善供热企业运营机制、加快二期工程建设、化解债务纠纷、调整供热价格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在价格调整方面,安排相关部门对企业供热成本依法进行了监审,对供热财务情况进行了审计核查,根据成本监审和审计核查结果,对供热价格进行了多个方案的测算分析比较,参照周边地区供热价格水平,提出了城区居民供热价格调整的初步意见。
听证会听取了平凉城区居民供热价格调整听证方案、初步意见、成本监审结论和审计核查结论及相关情况的介绍。围绕价格调整方案和初步意见,听证会参加人分别从不同角度阐述了各自的观点,大家的发言客观实际,有理有据,切实反映了社会各方面的意见建议。多数听证会参加人认为,平凉城区实施热电联产集中供热工程后,供热质量显著提升,空气质量明显改善,但目前供热中存在的供热价格偏低、采暖费收缴率不高、企业生产成本上升、经营亏损较大等困难和问题也是客观存在的,已严重影响集中供热工程的正常运行,同意价格调整意见;一些听证会参加人对提高供热价格表示同意,但建议要充分考虑居民特别是低收入困难群众的承受能力,调整幅度不宜过大或给予适当补贴;个别听证会参加人认为,供热工程是民生项目,且城区居民收入水平普遍比较低,不应该提高供热价格。对这些意见,市发改部门负责同志表示,将认真归纳梳理,提出处理建议,供政府决策时参考吸纳。
在听证过程中,听证会参加人还对提高供热质量、加强采暖费收缴、改善企业经营管理、降低企业运营成本、做好对群众的宣传引导等方面提出了许多很好的意见和建议,相关部门表示将认真研究,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加以改进。(史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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