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凉市纪委监委下发通知 严明中秋国庆期间纪律作风要求

平凉日报 2018-09-21 18:56 大字

为进一步巩固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精神,驰而不息纠正“四风”,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近日,市纪委监委下发通知,进一步严明中秋国庆期间纪律规矩、严防“四风”问题反弹回潮。

《通知》要求,全市各级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要切实增强纪律和规矩意识,强化自我管理约束,严格落实“十个严禁”。即:严禁违规收送用公款购买的月饼、烟酒等节日礼品;严禁违规公款吃喝,以及使用公款安排旅游、高消费、健身和娱乐等活动;严禁违规发放津补贴或实物等节日福利;严禁用公款搞相互走访、宴请、联谊等活动;严禁接受管理服务对象或与行使职权有关的单位和个人赠送的礼品礼金、消费卡、有价证券、支付凭证等;严禁公车私用、私车公养和使用管理服务对象车辆,违反公车封存停驶规定;严禁出入私人会所、“一桌餐”等隐蔽场所,违规参加老乡会、校友会、战友会;严禁利用节日之机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或借机敛财;严禁违规收送微信红包、电子礼品、预付卡;严禁参与赌博、迷信活动等违规违纪行为。

《通知》强调,各级党委(党组)要把节日期间纠正“四风”问题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早研究、早部署、早警示,毫不松懈、持续发力。主要负责同志要对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加强教育管理,通过多种形式发信号、打招呼、提要求,组织党员干部认真学习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及中央、省、市纪委近期通报曝光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案例,对照要求进行“体检”,对照案例吸取教训,始终绷紧廉洁自律这根弦,不触“红线”、不踩“底线”。各级领导干部尤其是主要领导要带头反对歪风邪气、弘扬优良作风,在清正廉洁过节上发挥“头雁效应”,以上率下带动其他党员干部、公职人员切实转变过节风气、严守节日纪律。

《通知》要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采取随机抽查、交叉互查、明察暗访等多种方式,切实加大节日期间监督检查力度,严肃查处各种违规违纪行为。要积极发挥新媒体作用,运用互联网、微信等手段,发挥好群众监督和舆论监督作用。市纪委监委在节日期间将开展抽查巡查,指导开展监督检查工作。市纪委监委派驻(出)机构要对所监督部门进行全覆盖监督检查。对不收敛、不收手的顶风违纪行为发现一起、严查一起、点名道姓通报曝光一起,切实发挥警示震慑作用,持续释放越往后执纪越严的强烈信号。要强化责任追究,坚持“一案三查”,对纠正“四风”工作不力,问题突出的地方和单位,要在追究当事人责任的同时,严肃追究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平纪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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