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工商局通报消费维权情况
2017年平凉市通过省工商局下派、电话、来访、来函以及市政府留言转办等方式接受消费者投诉、举报、建议共1371件,同比增长57.22%。其中投诉981件,占71.55%;举报257件,占18.74%;建议133件,占9.71%。受到消费者表扬23次,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472.4万元。主要做了9个方面的突出工作:一是持续深化“三消合一”,消费维权体制机制建设持续提升。为全省工商系统提供了消费维权工作借鉴。二是先行先试,在崆峒区试点推行旅游消费侵权先行赔付办法,崆峒区政府于2017年10月份以政府名义印发了该办法,财政注入先行赔付资金5万元,助力平凉大景区发展,且已应用该办法先行赔付3例消费投诉,效果显著。三是积极开展“红盾质量维权”行动和“红盾使命2017行动”,开展流通领域成人服装、皮鞋、读写台灯、牙签驽等不合格商品市场清查13次。退市不合格商品133件,货值48130.44元,行政指导1018户次。四是把流通领域商品质量抽检作为监管的重要手段。全年完成了冬季棉服、皮鞋、水龙头等6大类18个品种137个批次的商品抽检工作,检出不合格样品48组,不合格商品货值53640元,退市不合格商品66件,处理经营者14户。以零容忍态度查处抽检不合格商品违法案件31件,没收不合格商品37件,罚没款89273.3元。五是把“诉转案”作为消费维权的突破口。初步形成了“在投诉中找案源,在线索中查违法,在查处中维权益”的良好格局。共适用《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涉及其他法律查办侵害消费者权益违法案件83件,罚没款23.58万元,增长28.13%。六是借力媒体,发挥舆论导向,与各类媒体互动成为常态,破解消费投诉难题热点;同时,建设并运行了新媒体“平凉工商12315”微信公众号,主动回应社会关切。七是采取以谈话、告诫和提前指导为主要内容的行政约谈制度,规范经营行为,促进市场主体健康发展。八是强化基层维权网络建设。建设“12315绿色通道成员单位”21个,“一会两站”740个,工作人员1406人,受理投诉86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31.23万元。九是系列开展“3·15国际消费者权益保护日”等大型纪念宣传咨询服务活动,提升消费维权意识,引导消费者科学、文明、理性消费。
2018年,我们将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四届五次全体全议和全市经济工作会议确定的目标任务,强执行,抓落实,提效能,深入开展”放心消费在陇原”行动,,主要做好六个方面的工作:一是强化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管,推动商品质量整体提升;二是突出重点领域消费维权,深入开展“红盾质量维权行动”;三是加大监管执法力度,严厉打击各类消费侵权违法行为;四是建立协同共治机制,扎实推进“放心消费在陇原”示范创建活动;五是全面加强12315体系建设,进一步提升消费维权效能;六是加强消费教育引导,努力营造和谐消费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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