示范创建聚合力经济发展促和谐 灵台县积极探索少数民族散杂居地区民族团结进步创建途径之发展篇(九)
少数民族散杂居地区经济发展状况,直接关系到整个国民经济发展的程度、国家的安全和社会稳定,对县域经济发展水平的影响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今年以来,灵台县委、县政府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关于促进民族地区经济发展的部署要求,紧紧围绕“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主题,作出了创建全省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的战略部署,通过开展民族宗教政策大宣传、脱贫摘帽大攻坚、文化交流大融合等系列行动,进一步强化政策扶持、加快项目建设、聚拢发展合力,全力推动民族地区经济转型升级、跨越式发展,实现了散杂居地区民族团结进步与经济社会发展相互促进的良性循环。
一是健全创建机制,凝聚合力保障发展。坚持把民族区域发展纳入了全县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党政综合指标考核体系,将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建立同向部署、同步推进、同频督查、同质考核工作机制,大力实施“经济转型带动民族大发展工程”,用足用活国家和省市支持民族乡村发展差异化惠农政策,组织实施了“助推民族村社发展集中行动”,围绕“帮扶一个贫困村社,扶持一项主导产业,措办一件惠民实事”的“三个一”目标,累计投入1.1亿元,抓建“两个共同”示范点9处,在中台、独店、百里、新开、梁原等乡镇实施扶贫开发整村推进、旧村改造、新农村建设等项目83个。县上领导坚持定期、不定期地听取民族工作情况汇报,经常深入民族地区,加强对民族乡村经济社会发展工作的指导、督促和检查,以现场办公等形式帮助解决实际困难。县人大、政协寓监督于支持当中,并以建议、提案等形式促进民族经济发展,各部门和乡镇积极支持参与民族工作,全县上下初步形成了齐心协力抓民族经济发展的组织领导体系和工作机制,为加快民族区域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强力组织保障。
二是强化政策扶持,集中行动引领发展。坚持把加快民族经济发展作为推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的重中之重,大力扶持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组织实施了“助推民族村社发展集中行动”,先后建成了中台镇下河穆斯林新村,新开乡华掌村异地扶贫搬迁安置点6处,实施梁原马家沟回民饮水安全工程和民族区域万亩梯田建设等工程33个,做大特色优势产业,持续补齐民族区域发展短板,激发民族乡村振兴活力,推动民族团结进步与经济发展相互促进、相互带动。民族村社安全稳固住房率、通村道路硬化率、通电通水率全部达到100%,村幼儿园、卫生室、文化广场实现全覆盖。全县累计脱贫15380户51411人,少数民族贫困人口减少到21户85人,贫困发生率下降至0.29%,2019年9月全县实现整县脱贫摘帽。2020年上半年完成地区生产总值13.14亿元,同比增长2%;规上工业增加值3983.3万元,同比增长329.2%;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4096元,同比增长6%;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1329元,增长同比5%,有力地推动了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三是改善基础实施,落实项目推动发展。根据县情实际,组织相关涉农部门实施了“民族经济社会发展五个一工程”(即选一个实力强的职能部门,包扶一个少数民族贫困村,每年发展一项产业,解决一个热点难点问题,建立一个新型农村合作组织),在民族区域实施了一批重点项目,先后投资653.2万元实施中台镇水泉村,新开乡华掌村,梁原乡官村、付家沟村,龙门高家山村等民族村社硬化路项目12条8.36公里,沥青路生命安全防护工程5条9.36公里。在中台、梁原等少数民族村社搭建蔬菜大棚240多座,种植蔬菜700多亩,栽植大杏、核桃、大樱桃等经济林2300多亩。持续推进“感恩奋进、遵规守纪、文明新风、脱贫光荣”四项教育,引导各族群众塑造自尊自信、理性平和、积极向上的社会心态,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促进经济社会事业持续、协调、全面发展。
四是调整经济结构,特色产业支撑发展。各乡镇结合本民族区域发展现状,进一步完善了民族村社产业发展规划,积极引导和扶持少数民族村社调整优化产业结构,发展特色种养业。在百里、新开等少数民族村社新建温棚牛舍60座,引进良种基础母牛30头,扶持栽植优质果树经济林400亩,种植中药材800亩,发展蔬菜大棚30座,建成了集雨水窖60眼,新建沼气池120座。同时,积极推动民族文化、生态旅游、农业产业资源融合转化,依托中台镇康家沟、水泉等回汉聚居村落特色民族文化资源,开发垂钓、跑马、水上乐园、水果采摘、CS游戏真人体验等民俗旅游休闲项目30多项,辐射带动周边各族群众参与承包经营、特色种植、旅游服务和土特产品经营销售,村集体年均收入达7万多元。同时,坚持政策引导,技术培训,示范带动的办法,组织少数民族群众发展餐饮业和第三产业,进一步增强了少数民族群众的脱贫致富能力,促进了民族经济的持续健康发展少数民族群众的生活水平和质量大幅度提高。
五是统筹社会事业,和谐共建协调发展。坚持“民族团结人人共创,幸福生活全民共享”的工作理念,积极创造城乡居民普惠、均等的公共服务条件,使少数民族群众充分享受改革发展的成果。积极化解民族区域“普九”债务,巩固和提高“两基”攻坚成果,教育部门先后投资700多万元,对6所少数民族学校进行了改造扩建和设施完善,使民族地区的办学条件得到有效改善。重视社会保障体系建设。不断加强民族乡村卫生医疗机构建设。卫生部门在全县27个少数民族村都建立了医疗卫生服务网点,少数民族群众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参合率达98.2%以上。社保部门高度关注少数民族困难群众生活,累计对少数民族弱势群体发放低保资金172万元,五保户供养资金18万元,医疗救助、困难补助、灾后重建维修资金5993.3万元,妇女、人社、团委等组织为民族村社发放妇女小额担保贷款、青年创业政策扶持资金6800万元。重视民族村社基层组织建设,选拨32名产业大户和致富能人进入民族村社领导班子,增强了民族区域基层组织执行政策,发展经济社会事业,带领群众共同繁荣进步的能力。全面加强民族乡村的计划生育、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引导各族群众塑造自尊自信、理性平和、积极向上的社会心态,积极投身富裕文明和谐秀美灵台建设,有力地促进了民族区域经济社会事业的科学发展。
六是用好创建平台,优化环境服务发展。认真总结民族团结和谐的好机制、好做法,在城乡广泛开展形式多样的民族团结创建活动,大力推进民族团结和谐村镇、和谐社区、和谐企业、和谐单位、和谐家庭建设,把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与“和谐五星”“灵台好人”“道德模范”“青年文明号”“巾帼建功”“三比一争”等创评活动紧密结合,在全县范围内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示范乡镇、示范村(社区)、示范单位、示范个人(户)评选命名活动,先后表彰命名民族团结示范单位32个、示范家庭34户、模范个人23名,先后有5名个人、6个单位被省、市命名为先进集体和模范个人。坚持加强对民族领域新情况、新问题研究,把排查调处民族领域的矛盾纠纷作为全面贯彻执行党的民族政策、增进民族团结的一项根本任务,在县乡村建立了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机制,完善了涉及民族方面群体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妥善化解民族方面的各种矛盾和问题。不断加大民族政策宣传教育力度,推动党的民族理论和民族政策列入党校培训计划,使“三个离不开”思想深入人心,少数民群众的生活习俗和合法群益得到保障,民族之间的交往交流活动正常开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新型民族关系进一步得到巩固,全县上下呈现出民族团结、经济发展、社会和谐、政治稳定、繁荣向上的喜人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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